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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头买卖”不是城市文明创建该有的样子

发表于 2021-4-30 09:23:2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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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头买卖”不是城市文明创建该有的样子
近日,安徽六安。烟头回收五六十一斤,大爷大妈排着长队拎着满满一袋烟头来卖,原来这是为了创建文明县城而举行的活动,网友吐槽:又是一个致富小技巧(2021年04月29日《北京青年报》)。
城市文明创建,地面无烟头、环境文明整洁是一个重要考核指标。就治理随地乱扔烟头和杂物来讲,既是城市治理能力的体现,又是市民文明程度的表现。
不可否认,用物质奖励办法,鼓励市民上街捡烟头,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城市街头巷尾地面上的烟头数量,对城市文明创建工作有积极促进作用。可在笔者看来,“烟头买卖”不是城市文明创建该有的样子。且不说,这“买卖烟头”交易是否合规合理,单就“烟头买卖”背后问题也是不容小觑。
我们都知道:捡拾城市大街小巷的烟头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这里不但牵涉到过多的人力物力,而且捡拾的烟头也不打称,俗称就是烟头没什么分量。若是按斤算钱,肯定不划算。再说,在城市大街小巷捡拾地面烟头也是十分有限的。如此一来,有人想在捡烟头上赚钱,那就只好另外想办法,让烟头多起来。比如:有人就不遗余力地从垃圾桶里翻找烟头;或是到网吧、酒店等公共场所专门收集烟头等。殊不知,这样“烟头买卖”岂不与文明创建格格不入吗?不难想象,一个只顾追求“烟头买卖”利益者,又怎会把城市文明创建放在突出位置呢?如果任其发展,就会有一个抽烟者随意扔烟头,捡拾烟头者如获至宝的恶性循环。
所以,笔者认为,城市文明创建,搞“烟头买卖”是绝对行不通的。如果要真想给做公益的人物质奖励,也要避开以捡拾烟头做买卖,适当给点补贴也比单纯的以烟头斤量论金钱多少强。不过,在我看来,既然是以文明创建为名义的公益活动,还是应该赋予其公益性质和意义。就捡拾烟头而言,我想,有时精神鼓励比物质奖励还更有价值和意义,因为在城市文明创建中,作为城市每个人,都城市文明创建中的名片,都应该为城市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日常生活中,为“城市是我家,文明创建靠大家”尽义务、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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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5 14:35:16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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