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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江苏兴化政府召开发布会透露,用熨斗烫伤7名幼童的老师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以500元的罚款。媒体质疑称,应等幼儿确定伤情后再做处罚决定,如伤情过重,应对肇事老师处以刑事拘留。
笔者看来,故意拿电熨斗烙在幼儿脸上,而且一气烙伤7名,应该是刑事案件,而且烙伤的后果很严重——照片上看得出来。侵害部位在面部,一旦留下疤痕,就有毁容的可能!可是,如此骇人的事件居然被定性为治安案件草草处理,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究竟出于何种考虑,依据的是哪一条呢?
此前,当地政府关于“误烫”的定性已经引起舆论的强烈质疑。第一,“误烫”不“误烫”,只有肇事老师心里最清楚,他人无法搞清楚;那么所谓“误烫”的依据,政府全凭肇事者自己的交代,这很荒谬。第二,不论被肇事者烙伤的幼童人数,还是留在幼童脸上深深的伤疤烙印,都证明不存在“误烫”的可能性。而先前一个“误烫”的草率定论,以及最终的草草治安处理,都令我们严重质疑,当地政府在有意大事化小,以尽快了结这一骇人听闻、影响恶劣的公众事件。政府如此草率处理公众事件的目的,不管是有意包庇肇事者,还是顾及所谓地方形象,降低公众对这一事件牵扯到的政府责任的关注,都是对受害幼童权利的严重轻视。特别是在幼儿园暴力现象频现的背景下,案件的草率处理也好,施暴者畸轻的代价也好,无疑会加大幼儿教育环境的风险系数,某种程度上会产生纵容侵害的因素。
如此涉嫌严重犯罪的案件就被这么生硬地“做”成了轻飘飘的治安问题处理,肯定要引起公众的习惯性质疑:那个幼儿教师是何许人也?当地政府为何不惜冒汹涌的舆论风险,刻意保护她?或许,案件定性的级别越严重,对地方形象与声誉越不利,比如残忍恶毒的事件始终会与地方的符号相伴,那么如此考量也就能给匪夷所思的种种举动披上合理的外衣。然而不管政府是出于何种目的,包括地方形象与声誉,甚至所谓的“稳定”云云,都绝不可以牺牲幼童权利为代价。再者,“地方形象”等等的负面影响,往往不是事件本身造成,而是当地政府对事件的处理不当,以及由此导致的公信力的自我毁损。(马涤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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