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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义
“一次我在给井下采掘一线工人上课时,提出一个问题:你敢拒绝违章指挥吗?得到的问答惊人得一致:不敢,怕丢饭碗。”这是笔者在《现代职业安全》上的“声音”栏目里读到的一则“声音”,很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这里笔者不禁要问:“怕丢饭碗”和“可能丢命”比较起来,究竟孰轻孰重?
拒绝违章指挥,本来就是《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赋予我们员工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就因为“怕丢饭碗”而放弃自己的这项基本权利,我们的员工是不是真的有点太“阿斗”了?
从本质上来说,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是互为因果的。不敢拒绝违章指挥,必然导致违章作业,长此以往,我们煤矿的安全生产还有保障吗?安全生产如果没有保障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最直接的受害者,必然也是我们那些“不敢拒绝违章指挥”的员工。所谓“十次工伤,九次违章”,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就从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这个角度来看,我们的员工也应该理直气壮地拒绝违章指挥。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事情的另一面,有权力“违章指挥”的,只有“官”。这就需要我们那些当“官”的时时反省:自己是不是在以长官意志代替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我们经常说反“三违”要从源头上抓起,这个“源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官”,因为“官”是主导性的。只有我们的各级官员都做到了按照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办事,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才可能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