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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部件突然坠落,击中工人头部!特种设备20问,你都清楚吗?

发表于 2021-5-20 17:17:0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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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危险性大,
在使用过程中,
要定期检修维护,
否则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未按规定维护保养 
 起重机部件高空坠落致人死亡 
2015年3月16日,常熟市某锻造有限公司锯料工龚某某吊运钢棒过程中,电动葫芦导绳器突然沿钢丝绳滑落并砸中其头部。龚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
1、该公司电工张某某在事发前一周更换起重机导绳器的过程中,选用的外购导绳器导绳块与原装导绳器连接板不匹配且安装不到位,4颗紧固螺栓只拧上3颗,使用过程中固定螺栓逐渐松动脱落,导绳器在吊钩下降过程中被整体拉出沿钢丝绳滑落并致人死亡。这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该公司安排不具备维护保养能力的人员维修起重机,对设备故障报修与验收缺少有效管理;未按照电动葫芦说明书要求对导绳器是否松动、损坏或脱落进行检查;员工佩戴的安全帽已超使用有效期。
事故教训是惨痛的,
这也提醒着我们,
要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做好相应的安全教育工作。
……
什么是特种设备?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定义,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在化工界,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3种:承压类设备,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不同种类的特种设备,
其检验周期和方法也不同,
具体的设备检验周期和规范,
要参考最新且相对应的规则条例。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01
锅炉
外部检验:每年检验一次。
内部检验:每2年检验一次。
水压试验:每3年检验一次。
参考资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7002-2015
02
压力容器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罐式集装箱。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全面检验:
◉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2级的,汽车罐车每5年至少检验一次,铁路罐车每4年至少检验一次,罐式集装箱每5年至少检验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汽车罐车每3年至少检验一次,铁路罐车每2年至少检验一次,罐式集装箱每2.5年至少检验一次。
耐压试验:每6年检验一次。
参考资料:《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
03
气瓶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在用的YSP-15型、YSP-10型、YSP-5.0型、 YSP-2.0型、 YSP-0.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的检验周期为3年;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
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5年检验一次。
参考资料:《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
04
压力管道
长输管道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验。
全面检验: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公用管道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验。
全面检验: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8年,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级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12年,以PE管或铸铁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15年。
工业管道
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废。
GC1、GC2级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按照基于风险检验(RBI)的结果确定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
GC3级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
参考资料:《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范》TSG D7005—2018
04
起重机
轻小型起重设备:每2年1次
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日常维护: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参考资料:《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
另外,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也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下面,跟小安一起看这20个问题,
为大家解答有关特种设备的各种疑惑。
特种设备解惑20问
1.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才能上岗? 
答:是。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几年复审一次? 
答:四年。 
3.使用特种设备应何时向当地质监部门注册登记? 
答: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 
4.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多少时间内应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答:一个月。 
5.特种设备不用或报废拆除应履行什么手续? 
答:应向当地质监部门申请报停或注销。
6.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如何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答:向当地质监部门申报,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压力表的表盘上应划红线指示什么? 
答:指示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8.如何保证水位表畅通,防止形成假水位? 
答: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一次,并消除水位表汽水旋塞泄漏。
9.发现在运行的锅炉缺水,能否紧急加水? 
答:不能加水,应紧急停炉。 
10.如何紧急停炉? 
答:停止供给燃料,停止送风,将炉膛内燃料排除或扒出,使锅炉逐渐冷却。
11.紧急停炉后,如何紧急排气? 
答:关闭主汽阀,将锅炉与总气管隔断;从安全阀或紧急排气阀逐渐向外排气,使气压降低。
12.如何防止安全阀阀芯锈死? 
答:应定期做手动或自动排气实验。
13.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几种? 
答:包括全面部检验和耐压试验。 
14.紧急情况下需要停止运行时,如何操作?
答:首先迅速切断电源,停止输送物料;然后迅速打开出口阀,泄放气体或物料,必要时打开放空阀。 
15.开始操作前应检查些什么内容? 
答:检查气泵、储气罐、管道、阀门、及安全附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16.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的最高工作压力是否可以高于设计压力?
答:不可以。 
17.容器开始加压时该注意什么? 
答:速度不宜过快,防止压力突然上升。 
18.带压情况下,可否拆卸压紧螺栓?
答:不可以,必须停泵、排气卸压后方可进行。 
19.无压力时,压力表指针在什么位置?
答:应在限止钉处或回到零位数值。 
20.为何对其进行安全监察?
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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