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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内幕交易先要盯住公权力

发表于 2010-12-28 08:32:3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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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内幕交易,人们往往把注意力集中于上市公司高管。其实公权力的掌握者可以调动更多的资源,对股价的影响也更大。

在中国资本20年的发展历史上,伴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内幕交易一直“如影随形”,损害着市场的健康发展,侵蚀着投资者的利益。监管部门在严打内幕交易方面没有少花力气,但是收效却不是很大。

前不久,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这是针对当前日益猖獗的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国家有关部门发出的最高级别的“严打令”,显示了管理部门严打内幕交易的力度正在加强。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次的“严打令”,不是证监会一家发出的,而是联合了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发出。长期以来,证监会作为权力有限的一个国家行政机构,面对一些内幕交易很难寻找到监管的突破口,在近几年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大量央企进入市场后,这种矛盾显得越来越突出,一些央企的行政级别与证监会不相上下,要求后者对前者行使监管权,实在是为难了证监会。

相比于国际上成熟的资本市场,我国资本市场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公权力对市场的渗透,包括“中国市场的20年超越了西方市场的200年”,其实与公权力的推动也有着直接的关系。

目前,说起内幕交易,人们往往把注意力集中于上市公司高管等一些人。确实,上市公司高管可以提前得到自己供职的公司的内幕信息,他们可以利用这种信息优势为自己牟利。这种行为当然应该受到监管并严厉打击,但是,还需要意识到,公司高管能够调动的资源很有限,即使他们能够根据掌握的内幕信息提前布局,大多难以左右股价的运行,事实上从事这种内幕交易并不能保证赚钱,在证监会以往处理的案例中就有从事内幕交易却赔钱的公司高管。

相比之下,公权力的掌握者可以调动的资源就丰富得多,他们不仅可以对一个公司的有关事项作出审批,而且可以调动资金炒作股票,使股价按照自己的需要运行。例如今年5月中纪委通报的广东中山市市长李启红一案,其行为就是利用权力干预她治下的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而其家族利用重组的机会进行股票炒作,从中牟利。很显然,正是公权力在握,使李启红及其家族的“市场操盘”显得得心应手。当这种行为在市场上泛滥的时候,投资者只是内幕交易者拉抬股价的垫脚石,少量幸运者或许能从中得到一些蝇头小利,更多的人只能成为其牺牲品。

很显然,严打内幕交易,关键在于首先要盯住公权力的掌控者。要制订更为严密的监管措施和惩处规定,使打击内幕交易能够收到实效。(应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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