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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特色与就职提醒] (餐饮)试问:制地沟油的自家吃地沟油吗?

发表于 2011-1-1 09:22:1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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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这是个很傻的问题。
  比方说,某个制地沟油的老板,他的女儿中午放学回家吃饭,老板说:“女儿呵,让你妈拿你爸特制的地沟油,煎个荷包蛋给你吃。”这老板不被他老婆和女儿臭骂“脑子进水”才怪。当然这事儿绝不可能发生,只是个比方而已。事实上是:老板特制的地沟油,老板家的炒锅是一滴也不会沾的。老板家吃的油必是从大超市里买来,而且油的牌子一定要求绝对正宗。
  那么,老板家会不会用自产的地沟油,做菜给他家的工人吃呢?想必不会,也不敢。制地沟油的全过程,工人都一清二楚,恶心都恶心死了,怎么有胃口去吃它?很可能他们还会因此有一种“地沟油敏感”,比如到小饭店吃饭,恨不得要钻进厨房看个究竟,生怕懵里懵懂吃到肚皮里的,是又毒又腻心的地沟油做的菜——要是一不小心真吃了,那他们恐怕会像上海话说的:“隔夜饭也呕得出来”。
  所以,答案不问自明:制地沟油者,自己绝对不会吃地沟油,更不会给他们的子女吃。他们不吃的地沟油,是给他们之外的人们吃的——就是通过或明或暗的渠道,售卖给一些饭馆、排档、点心店、食品加工场,而那些买“油”的也心知肚明,这种“油”他们和家人同样不会吃——最后,用地沟油做成的菜肴、食品,进入不明来“油”的人们的嘴里胃里,他们中有老人也有孩子。在我们这个城市,有多少人吃过地沟油,实在是难以统计了。
  由此想起孔夫子的一句著名规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制(用)地沟油者显然是与夫子规训相违背的。这是不是因为他们都从未“读经”,昧于“圣人”教诲,而有那种“己所不欲,施之于人”的行为?据媒体报道,现如今,有热心“国学”的人士,把“国学班”办到了监狱里,这实在是极妙的创意。受此启发,笔者设想,何不给制(用)地沟油者也来办个班?这种班似不必用“国学班”那么大的名号,普通一点,就叫“学习班”吧。记得三四十年前,“学习班”也曾红火过,不同的是,过去那种班是学“最高指示”,而如今设想的班,则是学“圣人”教诲。
  这种班可由有关部门(如工商局、卫生局等)协同主办,并有相关专家、学者参与;学员以制地沟油的经营者为主,也包括一些专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老板、业主。哦,有一种人可不能把他们忽略了,就是提供炼制地沟油技术的“专家”,若没有他们,那些老板怎能把恶腥的残羹泔脚炼制成“油”?而他们中最早想到并开发出制“油”技术的那个人,让人不禁想起孔夫子那句骂人的名言:“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关于办这种班的方式和步骤,设想如下:学习班主持者宣布,首先请厨师用地沟油在现场炒几个菜,再摆出几样地沟油加工的食品,将以它们来“招待”各位学员(所谓“以身试''油''”);但为了让大家吃得明明白白,接下来便请出卫生专家,由他来如实公布对地沟油化验分析而得出的毒素成分,以及食用地沟油会对人的身体有何伤害;这一切交代清楚,问在座学员是否愿意亲口尝尝?即使他们中有人可能会硬着头皮吃几口,但还要进一步问:你们也会给自己父母吃这地沟油吗?尤其是你们曾让自己的子女或孙儿女吃过地沟油吗?……以上这些是“铺垫”,接下来便是“大轴”——请学者上场开讲,核心内容是孔夫子的教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夫子之教,对学员们循循善诱,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你们自己不愿吃的地沟油,却要给别人吃,这是道德的吗?……
  按说这个办班的美妙设想,非常合乎孔子“道之以德……有耻且格”的教导;不过这在当下是否行得通,笔者其实也很怀疑。不仅“有司”未必会有兴趣办这种班,制(用)地沟油者恐怕更不愿意参加(能强迫他们吗?)。而且现如今制毒奶粉的、制毒大米的、制毒“瘦肉猪”的、制毒“红心蛋”的、制“黑心棉”的……层出不穷,倘真要办班,岂非办不胜办?再者,孔“圣人”的道德规训,对制(用)地沟油者是否真能起到“教化”、“感召”的功用,使他们幡然良心发现,从此恪守职业道德,笔者实在也不敢保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是被人称为“道德黄金律”吗?可在无所不为的牟利者眼里,哪是什么“黄金”,根本就是烂铁、豆渣!
  那么,就用“法”来整治吧。然而,尽管触目惊心的地沟油一再被媒体曝光,而制地沟油者的无良“产业”,却至今未得到有力、有效的惩治和遏制,据说是因为法律、法规不怎么“给力”。唉唉,这实在不能不让人无奈感叹:
  地沟油,暗暗流,流到何日才是头?!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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