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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人:董友泉,曾任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副庭长、调解中心主任、审判监督办主任,纪检组长、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常务副书记。199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记者胡翀整理
前几天我刚把今年的1万元特殊党费,委托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转给上级组织部门。特殊党费我是从2013年开始交的,有时两三千,有时四五千。2008年我从柯桥区人民法院退休,当时想着以什么样的方式可以继续为党、为人民做点事情,交特殊党费的想法,到后来付诸实践就是本着这样的初心。
我是1968年入党的,那一年对我来说是一个“高光”的年份。那时我虚岁20,当年的2月份入伍参军,4月份加入中国共青团,10月份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当时,同一年先后入团入党的新兵少之又少。
在部队里,我的工作是连部的通讯员,在别人看来比起在基层摸爬滚打搞训练要舒服一些,也体面一些,但我不这么看。我来自农村,骨子里就自带勤快的基因,虽然是在连部工作,但每个排,甚至每个班我都很熟悉,排里的工作我一样也没少干。从小就生活在农村,早上起得早。每天5点不到,我就去挑水,给排里的战士们准备洗脸刷牙水,剩下的就用来刷厕所,等战士们开始洗漱了,我再把他们的宿舍也去打扫一遍。领导可能也是看我勤快,就找我谈话,并支持我进步。
其实,这份勤快只是我把生活中的习惯带到了部队,真正入团入党之后,接受的教育才让我的心灵感受到了这份红色基因的荣耀。在部队的11年,不但锻炼了身体、磨砺了意志,更让我明白了一个朴素的道理,那就是——做一件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把它做到最好。
从部队转业以后,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我始终遵循内心的这个想法。当年我进入司法系统工作,在绍兴的平水镇干了3年,共审结379件经济案件,解决争议标的2300余万元,全部由自己执行完毕,无一起积压移交,当时省高院就把我作为样板来推广,并送了一个外号“全省办案第一快手”。
军人的经历也促使我形成了行事风格——办案绝不拖泥带水。我手里的案子,不积压、不移交、不留一个尾巴。那时别人一天一般只能安排开一个庭,我最多时开了5个庭。因为强度太大,作息又不规律,所以我那时就得了胃病。有一次甚至在开庭的时候因为胃实在太痛,昏倒在庭上。可就算是住院,我也是拔了点滴就往法院跑。那时候心里想的都是案子,多给当事人一个充分说理的机会,沟通到位,纠纷也就容易解决了,这是我办案的“秘方”。
1995年,因断案迅速高效、创新工作方法等,我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现在虽然退休了,但我还是坚持要找点事情做,于是就扎进了太极拳的圈子,用当年对待工作的热情去锻炼身体。虽然已经74岁了,但我还想为全民健身作点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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