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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第一组抵达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于当日上午和下午各对一家企业进行细致检查。 
两家企业,一家混乱、一家有序,一家“黑”、一家“红”。 
内蒙古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油库 
【档案资料】 
按照应急管理部部署,5月23日,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过程中,发现内蒙古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油库存在14条问题,要求企业认真整改。 
【“黑”的N个“×”】 
1.特殊作业盲目又胆大。例如,2020年10月10日,在油库范围内开展动火作业,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检测。 
2.安全生产关键要素先天不足。 
汽油储罐缺少液位不间断采集记录设施,不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 
3.消防安全系统又堵又漏。柴油罐区储罐冷却水系统喷水后喷淋管道部分出水孔不畅通,临近罐区的消火栓经测试存在水带漏点。 
4.有关人员对基本安全知识、企业安全情况不掌握、不清楚。2019年之后,该企业再未组织过安全上岗考试;油库中有5个汽油罐,一名员工回答有9个;一名员工在第一次考试和补考中,回答本岗位HSE职责时均出现明显错误,但都被判为正确;通过查看消防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发现一名安全员连续5天24小时值班,当事人无法说清具体原因;总经理汇报油库现在存油900吨,检查时油库工作人员称油罐没有油。 
5.小小检测仪,检出管理大问题。检查人员抽查该企业一台便携式四合一检测仪时,发现该仪器有效使用期截至2019年12月7日,目前已超期服役半年多;该企业共有2台便携式四合一检测仪,均被束之高阁,未被使用。 
6.不合格产品原形毕露。现场可燃气体报警仪缺少鉴定合格标签,企业人员也未能提供鉴定证书。 
………… 
【督导“药方”】 
第一剂:要求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立即对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油库下达停业整改指令,并且严格控制复工标准,组织有关专家对其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运行。 
第二剂: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约谈宁鹿石油有限公司油库上级主管单位中石油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第三剂:要求政府监管部门以推动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优化监管方式方法,保证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在企业落地生效。 
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 
【档案资料】 
在此前结束的多晶硅企业专项督导核查中,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在全国13家同类企业中,安全工作排名第三。包头市应急管理局计划于9月在该企业召开安全生产清单式管理现场会。 
【“红”的N个“√”】 
1.别人生病,自己吃药。该企业实行会前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享制度,在公司各类会议的前5分钟安排企业员工分享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让安全警钟始终鸣响于企业日常管理运营中。 
2.又打巴掌,又给枣吃。该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每月扣发5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该抵押金扣除;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则该笔抵押金双倍返还。 
3.既亮“黄牌”,也设“红榜”。该企业自办报刊,设置曝光栏和光荣榜;在办公区设立展区、橱窗、光荣榜,奖勤罚懒。 
4.企业发“红包”,员工拿奖励。该企业建立了安全风险举报奖励机制,所有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举报安全隐患都将被记入奖励,当月发放奖金。 
【督导“配方”】 
第一招:督导核查组与企业共同梳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做法,总结凝练具体有效的方法。 
第二招:随组媒体密切关注该企业的经验做法,利用多种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记者感言 
督导核查着实必要,既是帮助企业检查安全隐患,也是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教学,不仅要号准脉,也要开好方。要细之又细,拿放大镜找问题,同时把问题放到企业管理的实际中,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帮助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不仅要找问题,抓黑案例,也要总结好做法,树好典型。当然,要清醒认识到所有企业在安全生产上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并非一“红”遮百丑,只有切实增强抓安全的意识,肯在抓安全生产上下深功夫,才能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企业发展,安全第一。督导核查要与企业安全生产、企业发展目标一致。只有守住了安全底线,企业才能平稳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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