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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抵赔偿”的金蝉脱壳何以屡屡上演

发表于 2011-1-5 16:32:5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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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尽快改革政绩考核标准,不顾民众利益、用GDP绑架地方政府,从而为恶性事故免责的“杯具”恐怕还将重演

不少人也许还对发生在去年夏秋的两次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件印象深刻,但在刚刚过去的去年年底,也就是2010年12月15日,大连新港油罐区惨遭2010年以来的第三场火灾,甚至导致3人在火灾中遇难,这一事件却至今不为人知。据一位参与调查的专家表示,彼时国务院调查组对前两次火灾的调查已接近尾声,“不论是中石油,还是大连市政府,都不愿意再生枝节。”而在一位大连市政府知情人士看来,更重要的原因恐怕在于,中石油对大连承诺“投资抵赔偿”。(1月4日《财经国家周刊》)

去年7月16日大连漏油事故导致大连受污染海域约430平方公里,其中重度污染海域约为12平方公里,一般污染海域约为52平方公里。据当地市政府估测,大连新港油罐区第一次发生爆炸和原油泄漏事故,至50平方公里的海域受到污染,直接损失在5亿元以上。虽然大连漏油的环境评估报告尚未出炉,无人得知大连附近海域的生态受损程度,但生态变化却能被明显感觉到。比如,即使是在距离漏油发生地三四十公里的村子里,村民们每逢南风天还能闻到刺鼻的石油味,看见油珠子随着海浪翻滚。

出面为这几次事故善后的,始终是大连市政府,而不是事故的责任方中石油。后者不仅缺席新闻发布会,也几乎“失声”所有的公开场合。

当然,中石油在进行另类善后:承诺“以投资抵赔偿”,在大连的长兴岛投资2000万吨/年炼油、100万吨/年乙烯项目,上述炼油项目上马后,中石油在大连市的炼油能力将达5050万吨/年,其产值预计将占到大连市GDP的1/3。按照大连市的“十二五”规划草案,至“十二五”末,大连市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双双达到1万亿元。而中石油的这两个“投资抵赔偿”项目则是大连完成“双万亿”规划目标的有力助推剂。据报道,在与大连市政府达成“投资抵赔偿”的默契后,中石油基本从“7·16”爆炸事故中抽身。

“投资抵赔偿”,对中石油和当地政府来说,似乎都是“双赢”。中石油不仅免去向上级汇报的麻烦和对民众认错的责任,还赚了钱和名声;当地政府尽管需要背负巨大的舆论压力,但毕竟GDP翻倍的目标有保障了。

中石油如此这般地从致污事件中“金蝉脱壳”,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05年11月,中石油吉林石化双苯厂发生爆炸,100多吨致癌物质流入松花江939公里水域,上千万民众饮用水告急。虽然此次事故导致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引咎辞职,但是事故的责任方中石油在被依法罚款100万元后始终未提赔偿,而是以“捐赠”的名义给了吉林市500万元治理污染。

而类似诡异做法,也并非中石油独创独享。去年紫金矿业“污染门”同样造成了3187.71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难以计量的生态损失,其属地却只对其董事长等人开出较之于其收入九牛一毛的区区几十万元的罚单,同样是因为紫金矿业作为当地赖以实现GDP目标的一大靠山,实在得罪不起。《让子弹飞》里的师爷说得好,别看县官是官,在黄四爷这种当地的大户面前,照样得“跪着挣钱”。

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监管缺失,而更关键的是目前GDP仍是当作政绩考核不可替代的头号指标。因此,如果不尽快改革政绩考核标准,不顾民众利益、用GDP绑架地方政府,从而为恶性事故免责的“杯具”恐怕还将重演。(尹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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