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560|回复: 0

民众偏好和住房政策都需要改变

发表于 2011-1-5 16:34:0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这些年,房价不断迅猛上涨,远远脱离工薪阶层的购买力,成为民众关注的热门话题。解释房价的上涨,前不久有一个说法是“丈母娘需求”,即丈母娘要求买房才(允许)结婚引致了房价的大涨。这种说法不能说是无厘头,的确是一个值得严肃对待的问题,《人民日报》昨天也发表了类似的看法,呼吁购房者转变住房消费观念,逐步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的理性住房消费观。

这种消费观当然是有其合理性的,也是值得倡导的。但是,要引导民众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的住房观念,住房政策的积极改变也应成为一种前提。民众结婚必买房,不能说是不理性,某种程度上是由我国的文化传统决定的。国人的另一个习俗是天性节俭,我国的储蓄率极高,可为佐证。以节俭为美德的中国人,并不会在购房上表现出攀比、追求奢华的行为特征。那么,国人是否可能移风易俗,转变结婚必买房的传统观念呢?文化传统是积千百年而形成的价值观,每个人都生活在传统之中,改变传统是极其不易的,除非来一场涤荡心灵的观念革命,但这何其困难。

民众的这种固有观念,有一个术语叫做“偏好”。偏好本无好坏之分,也无理性与不理性之分,生活在不同传统中的人,就会有不同的偏好,这是一个事实。人的幸福感,就来自于偏好的满足,公共政策的目的,说到底就是应该尽可能地满足大多数民众的偏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国人获得生活的愉悦和内心的尊严感。偏好如果能够改变,犹也罢了,如果不能改变的话,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就应该以这种既定的偏好为出发点。当然,公共政策的目的须有普遍性,不能只是为了满足部分民众独特的偏好,比如某些人只有占有名画才能获得幸福感,满足这一偏好不应进入公共政策的议程,但购房不是这样的特殊偏好,事实上住房是基本的民生产品。而且,我国目前的住房政策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政府垄断了土地的供应,民众和开发商都不允许自由购置土地自由建房,这一政策的实质就是政府在垄断住房的供应,基于这一事实,我国的住房政策就具有了极强的公共性而成为一种公共政策,那么满足民众拥有住房的偏好,就成为了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也即住房政策的目的所在。

这并不是说政府应该为民众提供多大面积或多么奢华的住宅,并不是要求回到住房大锅饭的时代,而是应该保障房价在工薪阶层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对于低收入群体,则应该为他们提供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目前看起来,由于房价已如此之高,大量建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应成为当务之急。去年年底举行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建部曾指出今年要继续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地。这一政策能否得到真正落实,让人忧虑。正如《人民日报》昨天的另一篇文章指出的那样,现在地方政府为了增加本地的GDP,对中央的调控政策阳奉阴违,消极对抗,“明降温、暗托市”,让中央的调控成效大打折扣。这一利益格局不打破的话,保障性住房建设就很难落到实处,房价也就难免继续飙升。

也正是因为目前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的供应远远不够,才更加固化了民众结婚必买房的偏好。因为如果房价继续上涨,买房就是理性的选择。要改变民众的偏好,官方的呼吁和倡导能起的作用也许是有限的,关键是住房政策要真正给力——不是给力地方政府,也不是给力开发商,而是给力大多数老百姓。(苏振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