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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评先不妨“海选” 苏海娟
岁末年初,各单位的各种评选先进的活动是一项例行工作。先进是一个标杆,一面旗帜,他的存在具有榜样的力量,示范带头的作用。选好一个先进,将会在企业中产生极强的放大效应,从而激励和带动更多的人,为企业的发展和壮大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以往单位上选先进,先进候选人常常是预定好的,虽然其选举过程也经历了“层层推荐,分级把关,最终决定”的程序,但依然是在“少数人中选先进”。况且,这些候选人不一定全部能够代表广大职工们的真实意愿。因为候选人一旦有人提议,其他人会碍于同事情面,熟人关系而不好说“不”,因而其公平性也就大打折扣。
对“海选”这种评选方式,大家都不陌生。比如:近几年来在电视媒体上搞得“超级女声”等评选活动中被运用的淋漓尽致;在不少农村村委会的选举中,这种形式也被普遍采用。笔者认为,企业评选先进采用“海选”的方式,充分体现了领导发扬民主的作风,体现了企业领导的一票和普通职工的一票平等的特点。“海选”不设门槛,人人都有机会参与,是企业职工充分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的过程更加公平、公正,选民参与更广泛。每位参与者既有资格选别人,也有资格被别人选。在这样的选举氛围中,达到优中选优的目的。
诚然,任何一种制度都有它的两面性。“海选”较之传统评选方式,充分体现了评选过程中公平、公正、民主的特点,但这种评选方式也并非尽善尽美。在一个单位里,平时人缘好的职工在得票时有一定的优势。“海选”相对于“拉票”和“贿选”等潜规则而言,使评选的公平性有了一定的损伤。但这一点无以成为我们拒绝“海选”推行的理由。我们要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相信绝大多数职工都会保持一颗公正心,将那些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选出来。“海选”的方式体现了企业对职工个人权利的尊重,尊重了每一名职工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什么比公平更有力量,也没有什么比享有尊重更有力量。当一个企业赋予了职工们公平和尊重,他们还会选不出自己心中的先进吗?“海选”可以使企业职工真正依照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愿选出先进。因此,笔者认为这种方式在评选先进活动中值得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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