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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明确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 “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有关事项。 |
今年,全省将组织开展省级一类技能大赛16项、省级二类技能竞赛92项;各市结合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各项竞赛活动12月31日前完成,已获得 “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原则上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或教师身份参赛。 |
省级一类技能大赛中,获得各职业 (工种)决赛单人赛前3名、双人赛前2名、三人赛第1名且为职工(教师)身份的选手,授予 “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得各职业 (工种)决赛前10名的职工 (教师)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他成绩合格的职工 (教师)选手,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各职业 (工种)决赛前6名的学生选手,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省级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各职业 (工种)决赛第1名且为职工 (教师)身份的选手,授予 “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得各职业 (工种)决赛前6名的职工 (教师)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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