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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违反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规定和矿党风廉洁建设条款、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党风责任制和煤电公司相关纪律的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处理有关当事人,并全矿通报。”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有效防止和遏制春节期间党员干部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日前,石壕煤矿出台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的通知》,对党员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洁自律行为做出了具体规定,严把“廉关”过“年关”。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的规定,包括各种公宴、私宴及家宴等;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以任何形式吃、喝、玩、乐以及搞形式主义;严禁借节日之机乱摊派、乱罚款或私分公款、谋小集体和个人利益;严禁用公款巧立名目向上级、平级单位及领导发放各种奖金、有价证券和实物;严禁参加或安排用公款进行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公车私用,禁止领导干部驾公车;严禁机关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向基层单位索取钱物或接受基层单位的公款宴请和礼品、礼金。
同时,该矿在井下和办公大楼门口都张贴了廉洁警句,时刻提醒各级管理人员保持清醒头脑。并要求各基层党(总)支部在节日期间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会党风廉洁建设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组织开展一次以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开展“五廉”教育活动,即读廉政书、看廉政片、听廉政课、写廉政文、做廉政人,增强党员干部对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和必然性的认识,使他们做到自重、自警、自律,确保“年关”成“廉关”。
(罗喜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