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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中立]企业降薪,请先给个心悦诚服的理由

发表于 2011-1-10 19:56:1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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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冰

  企业遭遇寒冬,国有民营企业,裁员降薪的消息不一而足,诚然,经济危机面前,减少人力资源成本,比任何其他缩减开支的措施都要行之有效、立竿见影,但大凡游戏规则,都要讲究个程序正义比实质正义更重要,企业“过冬”降薪可以,但请先给个令人心悦诚服的理由来,只因企业经营暂时不景气就要削减员工薪酬,这样的理由经不起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拷问。

    如同月有阴晴圆缺,企业也有高潮低谷,企业与员工休戚相关,患难与共,经营萧凋时就马上想到普降薪酬,那么生意红火时,可曾想到同涨工资。任何经营行为都是利益与风险同在的,没有只赚不赔的买卖,不能利益都归企业,风险却转嫁到员工头上,姿意强占员工的廉价劳动力,这有悖企业伦理道德和社会责任担当,至少企业应将盈利时的收益适当吐出以反哺经营不善时的亏损,以维持员工的现有工资待遇不变,退一步说,国企管理人员尤其高层的年薪、奖金及各种职务福利要远远高于普通职工的数十倍乃至上百倍,权责和利益是相辅相承的,纵然市场形势不好,也有逆市翻红的企业,经营业绩与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能力存在必然的联系,自已的企业每况愈下,说明经营乏术,技不如人,管理层为此要比普通员工承担更大的责任,降低管理层的高薪或取消奖金公平合理也更有节支效果,至于许多具有家族性质的民营、私营企业,给管理人员降薪只是自家的肉烂在自家的锅里,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真正降薪的还是大量普通员工。另一方面,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是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必备条款。因此,从劳动法律规章的层面来讲,降薪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企业不经过与员工的协商博弈或罔顾工会的讨论认可,是不可以擅自单方面一意孤行的。市场经济是道德经济,也是法治经济,从企业伦理和国家法律上说,企业降薪可以,但都需要事先给出个令人心悦诚服的充足理由,尤其企业经营的自主权绝不能逾越或践踏法律的底线。

    企业以减薪应对经济危机,往往会一并减去损伤企业发展的元气和后劲,极可能产生许多始料未及的副作用,毋庸讳言,企业员工的敬业意识和奉献精神参差不齐,尤其在CPI持续走高,工薪阶层的幸福指数不断缩水,职工面临更大的家庭生活压力的情况下,薪金和待遇无疑是重要的激励手段,经济收入也直接关系到员工生产积极性、团队精神面貌和企业声望名誉,多得多劳,少得少劳,工作情绪和质量标准难免会受到挫伤和影响,尤其,那些有管理能力和技术才干的优秀员工可能不甘心为区区“五斗米而折腰”,往往会选择“良禽择木而栖”,进而借机跳糟效力待遇更好的企业,降薪企业由于缺少了优秀员工团队的支撑,市场竞争力必将受到重创,使企业“过冬”面临雪上加霜的窘境,可谓得不偿失。因此,企业在启动降薪举措前,不妨将种种利弊关系分析清楚,决不可轻举妄动,盲目跟风,对于中国当下的企业,薪金激励仍然是非常有效的不二法宝,不妨换个思维,其实不降薪也不失为一种精明的策略。冬天来了,给员工一个可以依赖的饭碗,抱团取暖,凝聚人心,企业振兴的春天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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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0 22:24:02 | 查看全部

论述的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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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08:08:07 | 查看全部
据理力争,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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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07:46:22 | 查看全部
本帖被推荐到平台首页企业事评版块,欢迎老师的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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