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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中心] 逾十民工诉8年讨薪遭遇:让子弹飞不让血汗工钱飞

发表于 2011-1-11 09:28: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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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子弹飞,让物价飞,不让血汗工钱飞”———昨天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东路356号嘉宏阁楼盘前,来自湖南和四川的十余名民工在冷风中举牌讨薪,希望讨回血汗钱回家过年。

  工程尾款8年讨不回

  “开发商欠我们500万左右,现在也找不到他,电话也换了。”自称来自潮州的包工头林韦良说,“嘉宏阁楼盘就是我们修建的,但不幸遇到‘老赖’,房子建好了,工钱却不肯支付。”

  林韦良说,民工一到年底就来找他要工钱,他只得带领民工来找开发商讨工钱,受最近热播电影《让子弹飞》的启发,他想出了这个讨薪标语。

  1999年,林韦良带领潮阳七建的施工队与广州金居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居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将广州市海珠区云桂大街某楼盘发包给潮阳七建承包施工。2003年初,工程基本完工,金居公司以建筑质量、工程进度和发票等问题而拒绝支付工程尾款。

  潮阳七建将金居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项。广州市中院查封了金居公司涉案房产嘉宏阁除已预售、抵押和被查封全部房产,包括负一层、三层全层及第二层201—205商铺。

  “官司打赢了,法院也查封了嘉宏阁,但是‘老赖’仍然把查封房产变卖,法院的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林韦良说,2006年6月,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处金居公司向潮阳七建支付工程款266万元及违约金,但金居公司却一直未履行法院的判决。

  “老赖”变卖查封房产

  记者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开具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获悉,金居公司在广州市中院查封后,仍变卖了嘉宏阁的房产。

  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事后承认,由于金居公司隐瞒了真实情况,自身在对涉案的预售合同进行备案登记时存在工作疏忽,导致已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办理了预售登记。2008年3月,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管局撤销了嘉宏阁部分商铺的合同备案登记。

  “当时广州国土资源与房管局告知房子可以找法院拍卖,但法院以‘涉及纠纷’为由,一直未进行拍卖。”林韦良出示广州市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显示,嘉宏阁的实际购买人竟是金居公司的实际控股人许某的父母和姐姐。

  记者随后拨通金居公司经理邓永强的电话,他称与民工之间的纠纷已经解决,公司并不欠包工头的钱。“他这是在讲大话,到法院查查就知道了!”林韦良拿着到广州市信访局的信访材料痛斥。《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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