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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失业保险费返还实行“免申即享”

发表于 2021-7-25 12:49:2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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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北京市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工作,助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对北京市2020年度不裁员、少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据悉,这是北京市连续第7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稳岗补贴或失业保险费返还。在2020年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失业保险费,其中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比例提高到60%。
截至7月12日,北京市已完成数据比对,共筛选出第一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用人单位43.5万家,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月12日至16日。返还的失业保险费最快将于7月底前到账。此次“免申即享”模式,将惠及北京市68%的中小微企业。
需要提醒的是,从今年8月起,仍有七类用人单位需主动提交申请才可享受返还政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已移出的;不在适用范围内单位变更后未被识别的;关联单位之间职工岗位调整导致裁员率不符合要求的;认为本单位符合条件但不在“免申即享”公示名单的;未履行滞留湖北临时性岗位补贴有关承诺的企业,且已履行承诺的;未履行精准支持临时性岗位补贴有关承诺的企业,且已履行承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等不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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