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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两个开面包车的小伙,在闹市区撞死一只宠物狗。面对狗主人要么赔偿5000元,要么给狗尸体下跪一小时的无理要求,两人挨打后选择了下跪。这个报道在网上引发热议,有人同情两跪狗小伙,谴责狗主人;也有人同情被撞小狗,并支持“跪狗”要求,看来,今日天下无真理。
因撞死小狗而挨打下跪的事件,近来时或出现在媒体上。如果这些报道都属实,倒是很能暴露这个社会深层次的症结。我记得大概是十几年前,在东北农村目睹了这样一幕:一辆轿车被年轻村民刮出划痕,车主要求的赔偿对这个农民而言是天文数字,他在激昂的抗争之后,最终还是赔偿了事。我当时是围观的人群中的一个,感受特别深刻,年轻农民和来自县城轿车主人的身份是不对等的,两人甚至在划痕责任归属和赔偿金额上也存在信息不对称,基本上村民是辩不过车主的。车主有钱有势,甚至在刮车事件中还能获得村里一些地痞的支持。
作个假设,如果车主允许村民在出钱和人格自我贬损上作出选择,这位村民会不会选择后者?结果当然因人而异,但显然和这位村民对金钱与人格的价值评估有关。苏州撞狗下跪事件,让我想起十几年前的这桩旧事,并因有了弱势者选择以下跪抵赔偿的结局,更能让我对这个社会冲撞的阶层关系有所体察。
从报道可以看出,事发地在闹市区十字路口,面包车开得并不快,撞上突然蹿出的小狗,在责任归属上,似乎值得商讨。但随后赶来的狗主人等人,立即对开车人开打,并单方索赔5000元。在得知对方没钱后,又随即踹一脚令其下跪一小时赔罪抵赔款,确实只能用恶人两字来形容!
狗主人毫无疑问是个有钱人,也许其所言属实,买狗4000元,加上饲养费用,故索赔5000元。但在得知对方无钱之后,又可以在表达对车主的惩罚和对小狗的哀悼后,放弃索赔——— 5000元是小意思啦。如果做更深层次的病理分析,他相当自我,违法打人、索赔开价和要求下跪,均是以我之意志行事;在他价值的天平上,金钱并不是最重要的,对别人的凌辱也被认为是一种沉甸甸的收益,而宽恕则轻如鸿毛。这很能代表当下一些富裕阶层的丑恶心理。
两个开面包车的小伙子,在赔偿和下跪间权衡的结果,还是选择了下跪。所谓“男儿膝下有黄金”的古训,在当今成了一个奢侈的传说么?这当然和一个时代的教育有关,对人格、尊严及道义的强调,远不及对金钱的追捧那样更深入人心。人格也好、尊严也罢,都变成可以被计价的商品。下跪本身固然构成羞辱,但在人格失落的时代,其重要性已降低,成本因人而异。而两个开车的小伙子,之所以认定当街下跪一小时的损失不及5000元钱,可能也和他们弱势的身份及现实处境有关。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有和狗主人平等对话的能力,这种能力的缺失背后常常和贫富阶层的落差相关。而在最终决断时,他们也必不可免去评估下跪与赔偿的成本,如果5000元对他们是一个不容小觑的数字,那他们可能会接受在苏州这个陌生环境下跪,接受一个小时的羞辱。
当然,这里有被打、被踢这个情节,也许是他们迫于生命受到威胁而为之,这就只能由法律为他们讨公道了。(韩福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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