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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加大涉民生行政案件保障力度

发表于 2021-7-29 10:29: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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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上海法院全年共审理民政、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征收等涉民生一审行政案件2745件,占一审行政案件受案总数的53.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460件次,同比上升16.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47.8%,同比提高7.9个百分点。7月1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度上海行政审判白皮书情况,并发布2020年上海法院行政争议实质解决案例和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当天发布了一起涉工伤认定的典型案例。案情显示,张某某系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某供应链有限公司员工,在一次仓库盘点工作中,从高处坠落受伤,上海市奉贤区人社局做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对此,某供应链公司以与人力公司签订的是《服务外包协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人社局将某供应链公司认定为张某某的用工单位并无不当,某供应链公司的诉讼请求缺乏相应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据此,判决驳回某供应链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维护了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增强行政机关在工伤认定中的履职信心和责任担当有积极影响,也对存在基础劳动关系争议的工伤认定案件审理提供了实践积累。
  在另一起行政争议实质解决案例中,曹某某驾驶小客车因违反禁令标志,被处以罚款200元并计3分的行政处罚。曹某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上海徐汇公安分局予以维持。
  曹某某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禁令标志设置位置不清晰,当其能看清禁令标志时,已无法转向,不得已驶入单向的禁行路段,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予以撤销。徐汇交警支队称,禁令标志的设置并非其职责范围。
  一审判决驳回曹某某诉讼请求。曹某某不服,上诉至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委托上海市行政争议多元调解联合中心调解员、退休资深法官参与调解。经过沟通,徐汇交警支队认可处罚时禁令标志的设置位置不够醒目,表达了和解意愿,曹某某本人也表示愿意协调。在徐汇交警支队退还了罚款后,曹某某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和原审起诉,本案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并且推动了该禁令标志设置方式和位置的调整,解决了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有效防止了潜在争议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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