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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村主任不愿签征地协议,“未能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下发红头文件,将村主任周伟宏停职,500多名村民联名上书鸣不平。对于停职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毕业于政法类院校并曾在法院系统工作17年的霞城乡党委书记王林涛认为,乡党委目前只是暂停周伟宏的职务,不是免除,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不能对村主任停职。
王书记认为法律没有禁止的,地方政府就可以做,这样的法律意识暴露在大众媒体面前,实在让人惊诧,继而感到悲哀。对于各级行政机构来说,依法行政是起码的法律常识,而依法行政需要恪守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法无许可即禁止”。“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能对村主任停职”不能构成乡党委对其停职的合法理由,乡党委需要拿出来的,应该是可以对村主任停职的法律规定。然而,没有法律有这样的规定,那么,这就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政。霞城乡以停职要挟村主任,殊不知,即便村主任签了字,没有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谁也不能征收村民的土地。
或许,和霞城乡当地行政机构谈法律原本就是虚妄的。他们想征地就可以征,要村里签字只是走程序而已,村主任想拦,就动用公权力把你停职,不签字不恢复职务。至于村民,更是连征求意见的程序都不必走了。霞城乡的做法多处违法,王书记未必自己心里就不清楚,因为从其学习、工作经历来看,他不应该连基本的行政常识都不知晓。但是,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在不受法律约束的公权力面前显得那么孱弱。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尽管在农村务农的人越来越少,但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却并没有因此降低。征收农民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件性命攸关的大事。在这样的大事上,乡一级行政机构都能罔顾民意、漠视法律尊严,更何况其他更为细小的农民权利呢?
能让村民略感欣慰的是,他们有一位敢于和乡领导对着干的村主任。相信此事曝光后,会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处理。如果村主任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在违法征地的协议上签了字,也许村民们只有等到地里的庄稼被隆隆的挖掘机铲掉的时候,才会发现土地已经被征了。
不过,农民保护自己的耕地,光靠村主任自然远远不够。规范乡镇乃至更高一级行政机构的行为,理顺乡镇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更为重要;对于那些胡乱伸手、滥发红头文件的政府官员,要严厉追究其违法责任。保护农民土地,最值得信赖的武器还是法律,最可靠的保障是法律得到一丝不苟的执行。(胡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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