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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曙光
据报道,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安全事故频发,不仅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也给不少家庭带来了永远的伤痛。值得深思的是,我们有些部门和单位在抓安全管理过程中,总是局限于一种固定的模式,即本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慎出了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之时,总是伤心不已,深刻反思,并在事故发生之后的那几天或之后一两个月的时间里,也会常常想起当时的一幕,在这段时间里,上上下下也会特别重视安全生产,而时间一长,事故经历就会逐渐淡忘,有的甚至忘得一干二净。这种“好了伤疤忘了痛”是安全生产之大忌,很不利于搞好安全生产。
当然,不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及时采取一些防范措施和“事后问责”确实很有必要,但不能总是充当“事后诸葛亮”,忙于做“亡羊补牢”的事情,而应把抓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多花一些时间和精力做一些防患于未然的工作,这样可能效果会更好一些。
俗话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抓安全不能总是跟着事故走,忧患意识不可缺,安全面前决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也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不放松,平时就要多一个心眼,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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