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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指标怎能以损害民生为代价

发表于 2011-1-13 18:22:4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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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底,“十一五”末期,各地为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纷纷以停电、限电等手段刷新数据,连学校、医院、交通灯等都未能幸免。为此,国家发改委曾明令禁止。

    然而寒冬腊月春节前夕,河南林州再度杀鸡取卵,为完成节能减排指标全城停止集体供暖,而当地低温已达零下10度。有的医院自烧暖气,有的学校则用电暖气取暖,居民取暖更是五花八门。

    这是一个奇怪的悖论。节能减排的目的,是保护环境,改善民生,提高居民幸福感。但为了完成这个指标,居民不得不在零下10度忍受严寒。即便从减排本身而言,五花八门的取暖方式,只会比集体供暖更损耗环境。来年的反弹,损耗会更厉害。

    这个道理,地方政府不会不明白。

    节能减排可以看做“GDP”现象的一部分。节能减排指标,本身就是GDP的一个百分值。国家“十一五”计划要求,GDP单位能耗要降低20%。这既是源于国际社会的压力,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课题。规划本身很有远见,它要求地方更多的考虑经济上的转型,民生上的舒适。

    但是,地方执行有困难。地方长官接受的考核,有节能减排的相对值,也有GDP的绝对值。单位能耗降了,但如GDP总量也降了,地方长官交待不了。更何况,十一五期间还有一个金融危机,刺激经济复苏,也大都从高能耗高污染的基础建设下手。

    所以,各地“临时抱佛脚”成了无可奈何的事。虽然这明显是个数字游戏——集体供暖停了,数字就停了,各家各户自己取暖,企业自己烧锅炉,排放虽然更大,但不计入数字之内。

    但这种无可奈何,是以侵犯民众权利为代价的。《电力法》明确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如今指标大过法,一纸行政命令就剥夺了民众对能源的消费。

    GDP政绩也好,节能减排指标也好,都来源于一些本质的问题,习近平不久前在中央党校重提“权为民所赋”,但目前地方长官的命运和权力运用并不受制于民众,民众权益也就常常被刻板的数字挤压。

    当然也不是没有折衷之策。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不久前曾明确,广东明年GDP要有所下降,重点将倾向于民生福祉。能够主动“慢下来”,既要有空间,也要有勇气,而从目前来看,则到了“非慢不可”的地步。但愿更多的地方有机会“慢下来”,重新梳理经济、政绩与民生的关系,从根子上解决“民众为数字受冻”的离谱之事。(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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