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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不公开谈不上真正公开

发表于 2011-1-18 08:29:1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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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世博中心开幕,上海市市长韩正郑重承诺,不仅从今年起所有市政府部门预算要向社会公开,而且“重点推进市民最为关心的财政性资金公开”。(1月17日《中国青年报》)

  预算向社会公开,上海迈出一大步,但这还不够。笔者认为,最该公开的是“三公”。“一个月仅吃喝就花约206万元”“一次政府接待午餐花费三万多元”“两天两夜的行程消费不下十万元”……岁末年初,从江苏的海门到广东的汕尾和东莞,皆因天价的接待费用而深陷“接待门”——此乃“微观”;而“宏观”呢?在2008年11月29日央视播出的“新闻1+1”节目透露,大陆用于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公车的开支,一年高达9000亿元,占行政开支三成。

  遏制“三公”,中央的文件规定可谓“九令十申”,但一直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一是目前相当多的公务接待费用在预算外循环,具体数目“难掌握”;二是在各级政府预算及其执行的权力分配格局中,政府既是预算的编制者,也是预算的执行者,人大“难监督”。不过,这“难”那“难”,最难的还是“公开难”。去年5月,《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就接待费问题采访北京各区县时,均被婉拒。

  多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一谈起“惠民生”,往往“很差钱”,而一忙起“三公”,总是“不差钱”。为什么?

  政府部门预算,有“总预算”与“单位预算”、“经常预算”之分。“总预算”也即“宏观预算”,“单位预算”、“经常预算”也即“微观预算”。“总预算”容易让人“雾里看花”,而公开“三公”这一类的“经常预算”,才便于让广大民众“看得见,摸得着”,也便于监督。

  上海将公开所有市级部门预算,在我看来,不公开则已,要公开,就得把各部门的“三公”公开算在内,这才叫“裁缝打架——针(真)干”。这才是“市民最为关心的财政性资金公开”。(张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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