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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10月1日起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实行“全国通办”

发表于 2021-8-16 17:32:1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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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央视新闻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外发布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实行“全国通办”,船舶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在全国任意靠泊地到港接受审核; 同时船舶临时审核发证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办《临时安全管理证书》的,不再进行现场查验,发证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

据了解,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不是一项新业务,它是海事部门为了更好地服务相对人,对现行船舶审核发证工作的进一步优化。船舶选择在异地接受审核,发证机构拟请异地海事局审核时,不必再走委托程序,不必再耗时等待对方接受委托,只要从信息系统里将审核任务流转过去,靠泊地海事局就会安排审核组,船舶到港即审。通过全国通办能够减少船舶滞港待审时间,提高周转效率,节约营运成本,减轻船东负担。

此次实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是自1998年我国航运公司实施ISM/NSM规则并建立运行安全管理体系以来,首次取消了船舶委托审核,明确了可采用告知承诺制实施办理《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对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时限做了大幅压缩,实现了船舶审核全国通办、一日办结。此项便民举措平均每年将惠及2000余艘船舶,仅临时审核一项业务,每年即可为国内船东节省上亿元成本。

为落实好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工作,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深圳海事局进行了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以下方面对管理事项进行了优化:一是深化海事“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实施海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二是调整船舶审核发证事权,将《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安全管理证书》核发审批权限从三级审批调整为二级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三是加大审核员培训力度,合理配备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专岗人员,为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全国通办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四是优化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业务流程,升级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业务“一网通办”。五是加强审核管理。审核机构严把审核关,对审核过程及结果负责;发证机构严把审批发证关,强化源头管理,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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