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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才是今日最大“啃老族”

发表于 2011-1-23 10:31:5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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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啃老族”注意了:法律将为父母撑腰,对你们说“不”。正在审议的《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增加了对“啃老”现象的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昨日《华商报》)

  在“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国度,竟然有人 “啃老”,还产生出个 “啃老族”,实在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表现!立法机构对此予以干预,笔者举双手赞成,并对这种敢断“家务事”的勇气表示钦佩。

  也许正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之故,江苏省针对“啃老族”的规定中,将购房列在了“啃老”范畴以外,认为“如今房价高位运行,刚出来工作的普通工薪一族,依靠自己的能力买房子的想法遥不可及……老人自愿给子女财物上的帮助,是可以的,子女不算‘啃老’,并不触犯该条法规”,这不是给“啃老族”留下机会和空间了吗:虽说支持购房也需老人自愿,但一些人就会因老人没支持或支持不多而摆脸子、扔碗筷,给老人以“冷暴力”;多数老人也会因不能像其他父母一样支持子女购房而“内疚”,进而对其他方面的“啃老”忍气吞声——— 老人的权益,因房子而打了折扣!

  果真要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除非法律也能将购房伸手纳入“啃老”之列!因为面对畸高的房价,老人们更是弱势,他们没有义务更无能力为之买单!现在社会上普遍存在的 “几代房奴供房”现象,其实降低了老人幸福指数,本质上就是子女们在“啃老”,如果往深处看是房产政策在 “啃老”——— 居者没有其屋,是政府职能与责任的缺位,老年人不能承受其重,更不能让老人用积蓄掩盖住房保障的不足与不合理。可问题是,在现实的土壤上,纠结于房子上的啃老与依赖,是一纸法令就能割舍开的吗?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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