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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让城市留住记忆和乡愁
在公开征求意见20天后,住建部于8月30日正式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增强城市活力。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的乡村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根据国家发改委统计,2020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60%以上,而“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2025年城镇化率将提高到65%……这意味着在未来五年内,仍有大量农业人口转为城市市民,如何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是绕不开的课题,考验的正是城市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长期以来,城市更新存在一种错误的思维倾向,一些人将城市改造简单地理解为“旧貌换新颜”,过度迷恋于大拆大建、大水漫灌,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等。这样做,虽然城市面貌更新很快,会让人耳目一新,但也割断了城市的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破坏了原有的邻里关系和城市文脉,让人觉得无所适从。更有甚者迷恋于房地产化的更新方式,形成了土地财政依赖,结果变相抬高了房价,增加了生活成本,产生了新的城市问题。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地方考察时,多次提出“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等,为城市更新提供了根本遵循。去年,国家发改委针对县城城镇化提出严防大拆大建、严防贪大求洋等五个“严防”,进一步明确了城市更新方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走内涵集约式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彻底告别“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和过度房地产化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正是“走新路”的重要体现。
在笔者看来,《通知》有两个亮点较为突出:一方面,明确不得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防止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租房困难,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等,体现的是通过资本、土地等要素优化配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另一方面,明确提出各地在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时,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杜绝“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体现的是下足绣花功夫,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城市更新,从来不是单纯的疆域扩张,而是传承历史创新未来的过程,使其焕发出新的时代能量。通过进一步细化城市更新行动的具体做法,相信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宜居生活的新期待,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扶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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