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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台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

发表于 2021-9-2 12:49:2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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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黄洪涛 通讯员钱茹冰)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印发《苏州市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规范新业态领域用工形式,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指引》围绕支持和规范新业态领域多样化的劳动用工形式、合理安排新业态领域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进一步强化新业态领域劳动报酬支付主体责任、积极扩大新业态领域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大力推进新业态领域集体协商、持续加强新业态领域劳动权益维护等六个方面,就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进行全面部署,重点突出、覆盖面广。
  一些具体措施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如,“推进行业集体协商,督促、引导产业(行业)工会与行业协会或行业企业代表,重点就劳动定额、计件单价、服务标准、劳动保护、意外保险和争议处理等方面开展集体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督促企业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要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考核要素,充分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将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等。
  据悉,苏州各级工会将根据《指引》要求,把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放在突出位置,通过集体协商改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条件,推动加快建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等三大方面,不断发挥工会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权益方面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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