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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中心] 陈民:双向维权是维护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的新路径

发表于 2011-1-25 09:26:0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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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向维权是社会转型时期的产物。在转型社会中,社会规则缺乏社会秩序所需要的统一性,在群体与群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存在明显的规范冲突,而双向维权恰好是对转型社会规范冲突和规则缺乏的有益弥补,所以双向维权在社会转型中伴生,又在社会转型中嬗变。同时,实践也证明,双向维权在稳定社会、稳定职工队伍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转型中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种新路径,一种新模式。

     (一)源头建会在实践中的嬗变。双向维权机制概括为16个字:源头建会,属地管理,联合互动,双向维权。而机制创立之初源头建会的“源”,是劳务输出地之“源”。通过近年来的创新发展,现已变成了复合式的“源”。表现在农民工在输出地、输入地均可入会。双向维权从初创阶段到发展阶段,以四川遂宁会议为标识,双向维权发展为城际间维权,源头建会演变为社会多个源点。到浙江义乌会议时,双向维权已日趋成熟;双向维权也由城际间维权而发展为社会化维权。这一嬗变,实际上是对“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最好诠释。源头建会由“一头”变为“多头”,“一点”变为“多点”,源头建会在内涵与外延上都发生了变化,在更大范围更广空间上覆盖了所有的进城务工人员,使农民工是工人阶级新成员找到了社会定位,找到了组织载体。源头建会伴随社会转型而不断变化、创新,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了更为宽松和有效的入会形式和会员管理模式。

     (二)属地管理在实践中的嬗变。属地管理,其初创阶段的本义为输出地工会管理为主,输入地工会管理为辅。属地管理的嬗变表现在,属地不再单一地成为劳务输出与劳务输入两地之概念,而是嬗变成为所有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建设者及其经济组织或其他载体,按照《工会法》及其章程在工会组织框架内,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要抓手,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各地工会组织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基本原则要求,不断创新组织载体,进而增强了工会凝聚力,扩大了工会覆盖面,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成为各级工会共同行动之口号。因之,属地管理在实践中实现了质变,各地工会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分内之事,纳入日常工作程序之中。这些生动的实践再次证明双向维权机制对当代工运事业发展和工运理论做出的独特贡献。

     (三)联合互动在实践中的嬗变。联合互动初级阶段是两地工会联手管理、互动维权的工作形式。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双向维权的联合互动发生了新变化,互动不再仅仅是两地工会的互动,而是变成了两个城市间的互动,两个区域间的互动,两个省际间的互动,直至社会化维权的互动,形成了当代工运发展新趋势,创新了当代工会组织的新载体,联合互动在实践中的嬗变,使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联合起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由农民工主动要求、工会被动接纳,变成了全国工会的自觉行动。这就是双向维权被全总定为工会三大维权机制之首的主要原因。

     (四)双向维权在实践中的嬗变。双向维权之“双”现在是按几何级数在不断增长,其内涵实现了与社会转型同步,双向维权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以人为目的,既解放了农民工,也发展了农民工,既规范了农民工,也凝聚了农民工。实践证明双向维权具有极强的政治生命力。双向维权在社会转型中,积极顺应科学稳定观之需,强力推动了社会流动机制建设,努力消除了妨碍社会流动的障碍,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激发了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潜能。进而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对法律缺失的补充,体现了党和政府、工会组织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双向维权的嬗变,证明双向维权既具有强大的理论基础,又具有较强的社会基础,是在社会转型期如何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在理论与实践上的成功探索。

     双向维权初始阶段,是为第一代农民工而设计的,是新形势新任务逼出来的,主要是为解决第一代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等维权内容而开展的维权活动。但随着农民工群体出现结构性变化,尤其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双向维权的内涵与外延亦随着农民工群体结构变化而变化而发展,因为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有明显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新诉求和新问题。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只有有效破解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创新实践,才能让双向维权机制生机勃发。

     (五)新生代农民工对双向维权的过高期望值,促使双向维权在组织形式上的创新与实践。双向维权是与时俱进的。考察理论正确与否,重点是看其能否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双向维权初创阶段,为第一代农民工基本权益维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维护功能相对较弱,并有一定局限性。尽管如此,受益的第一代农民工对双向维权还是感恩的,对工会双向维权是认可的。但新生代农民工不再像第一代农民工那样,满足于工会的现有双向维权内容,他们从讨要工资走向讨要公平。而新生代农民工处于社会形态、身份形态的双“三元”之中,二代三元化将其处在双三元的边缘。尽管如此,他们习惯于以城市同龄青年为参照系设计自己的生活,渴望融入城市并像城市人一样有尊严的生活。但目前是处在城市与农村、工人与农民双重边缘化的尴尬境地,进退皆难。他们的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融入城市的愿望迫切,要求公平的政治理念强烈,对工会不作为或工会作为不到位等问题,敢于提出批评。因此,双向维权在服务新生代农民工组织形式上要进行必要的创新与实践。

     (六)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增强,促使双向维权在维权内容上的创新与实践。新生代农民工“二代三元化”后的维权意识强烈,是与生俱来的。他们对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种种不平等的现状非常了解,并且十分不满,他们对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充满了无限期待。他们强烈的自我维权意识是以以人为本为根本基础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他们积极要求融入城市,是推动并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时代动力。可以断言,新生代农民工无论生活多么艰难,都不会轻易放弃融入城市的意愿和机会,他们会千方百计地在城市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并且会在户籍、住房、医疗、子女上学、养老保险等制度上提出自己的主张,直至彻底解决他们融入城市并完全市民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而所有这些,与科学发展观也是一脉相承的。实事上,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和关爱新生代农民工,也出台了不少政策,新生代农民工被写进了中央文件。基于此,工会干部必须明白,新形势下要在推动农民工由讨要工资向讨要公平上迈出新的步伐,必须调整充实维权内容,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力求在就业创业上有新成效;积极开展法律教育、心理疏导、挫折教育,力求在提高综合素质上有新成效;积极开展创造伟大,劳动光荣活动,在促进新生代农民工体面劳动上有新成效。

     (七)新生代农民工日益凸现的主人翁意识,促使双向维权在权益维护经常化上的创新与实践。实践证明,新生代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主力,是新农村发展的动力,是城市化进程的活力。新生代农民工富有感情,其社会责任感不断在实践中增强,他们有理想有抱负,他们在为家庭脱贫致富和祖国繁荣富强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新生代农民工作为规模庞大,完全由青年组成,正在成长壮大的群体,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创造力量。因此,新生代农民工日益凸显的主人翁意识要求我们务必进行这方面的创新实践,必须还原他们的主人翁地位。所以,双向维权要从阶段性变为正常性,从被动性变为主动性,为彰显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人翁地位服务,为社会转型期的职工群体服务,为提升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新生代农民工服务,使双向维权逐步走向正规化、经常化、规范化,卓有成效地彰显为新生代农民工服务的综合功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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