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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不单一,何来“偏才”和“怪才”?

发表于 2011-1-25 11:06:1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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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北大招办负责人首次回应了公众对北大不鼓励招收“偏才”、“怪才”的质疑。该负责人以新闻通稿的形式解释说,北大希望招收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具备发展潜能的优秀学生。(新京报1月24日)

从2003年高校进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起,公众就很关心,通过这一改革,能否打破分数单一标准,给一些“偏才”、“怪才”以升入名校的路径,在2010年北大推出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后,这种关注进一步升温。

其实,只需对自主招生制度略加分析,就会发现,这根本不可能做到。我国自主招生的制度设计是,先参加高校的自主招生测试,获得自主招生资格之后,必须再参加高考,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需把该校填报在A志愿或者第一志愿,可享有低于该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20-30分的优待。这意味着,如果一名学生“偏科”,就是给他自主招生资格,高考分数的门槛,也会把他挡在北大门外。

再往前推,我国中考制度,也早就把某些仅单科突出的学生,拒绝在普通高中门外,这些学生只能上职业学校,更与重点高中、示范性高中无缘。而依照目前的自主招生,北大等高校是不可能在职业高中进行自主招生的,一般普通高中学生要获得自主招生机会,也都比登天还难。

北大举出了4条理由,来回应公众的疑问。说实在的,这4条理由,并没有触及问题的核心。在健全的自主招生体系中,自主招生是学校的完全自主,不再与集中录取嫁接,各校可根据自己培养人才的特点设定对学生的评价标准,在这样的评价中,人才将无 “全才”、“偏才”、“怪才”之分,只要契合学校的评价体系,都是“人才”。以美国大学的自主招生为例,SAT成绩、中学学科成绩、特长表现等都是评价指标,一名SAT满分者得到的评分,可能比一名有显著特长的学生还低。 “偏才”、“怪才”之说,表明分数出人才的单一评价标准依然盛行。

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由于“教招考”分离(中学自主招生,考试社会组织,大学自主招生),也就不存在着“考试指挥棒”一说,这就还原了政府责任、中学教育与大学招生的本质。在这种招考体系中,中学保持自己的教学特点,而每个学生则按自己的个性、兴趣发展,在报考大学时,选择合适自己的学校。

北大的解释称,大学的选拔标准带有“指挥棒”性质,如果大学把“偏才”、“怪才”作为选拔标准,那就一定会出现大批根据这个标准制造出来的“偏才”、“怪才”,这样的“偏才”、“怪才”不是我们希望的拔尖创新人才,其对基础教育的不利影响十分严重。这种解释,其实还是基于“教招考一体化”而言,就是考什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这正是我国高考改革所必须打破的怪圈。

概而言之,不是北大不想招什么“偏才”、“怪才”,也不是这种做法就会误导中学,而是我国的自主招生安排以及应试教育体系,不可能有造就个性人才的空间。大学要不拘一格降人才,人才要能野蛮生长,都需要改革当前的自主招生制度,建立起大学的多元评价体系,实行真正的自主招生。(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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