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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二手交易须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发表于 2021-9-10 13:01:3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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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民法院报
        在依法打击线上二手交易违规违法行为的同时,平台还应自觉压实自身主体责任。这是平台应有的基本商业伦理,应尽的法定义务。

  近年来,线上二手交易平台颇受消费者欢迎,卖家处理了闲置物品,实现了再利用,买家节省了开支,皆大欢喜。不过,由于二手交易的特殊性,在部分线上二手交易平台,用户上当受骗的情况时有发生。

  近些年,线上二手交易十分火爆,但由于监管未能及时跟进,违规违法交易行为也如影随形。有的卖家以假充真,将一些假冒伪劣二手产品低价卖给消费者;有的卖家以旧充新,把一些已经使用过的商品打上“冲动消费”标签,以“全新未拆封”的欺骗手段转手。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二手交易肆意实施诈骗行为。此外,售后服务也是难题。凡此种种,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让线上二手交易的前景堪忧。

  平心而论,线上二手交易中违规违法行为的多发,对于仅提供相关信息的平台来说,让其为此承担全部责任有失公平,但即使如此,平台也不能在这方面“全身而退”。实际上,线上二手交易乱象的频发,都或多或少地与平台怠于履行主体责任相关。所以,在依法打击线上二手交易违规违法行为的同时,平台还应自觉压实自身主体责任。这不仅是平台应有的基本商业伦理,也是应尽的法定义务。

  根据电子商务法,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交易平台管理规章制度,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即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可见,作为线上二手交易的主要载体,平台应依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不能因为利益的瓜葛而放纵不良商家在自己的地盘上胡作非为。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平台面对线上二手交易中诸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往往以自己已与卖家签订了免责协议为借口,来规避自身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平台有义务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必要的协助,平台不能对二手交易中不良卖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熟视无睹。也就是说,平台不能借口已与卖家签订了免责协议,而在对协助消费者依法维权方面不履行主体责任。

  故此,要切实遏制线上二手交易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确保线上二手交易规范有序进行,就应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这既要求平台主动扛起守土有责的大旗,进一步完善销售商品、卖家信息登记核验、信用评价制度、旧货品质鉴定等相关管理制度;又要求监管部门对消极履行主体责任的平台及时祭出惩戒利剑,倒逼其在责任追究的压力下为消费者当好“守门人”。

  当然,规范线上二手交易是一项系统工程,消费者也应多一分防范上当受骗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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