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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山东省新就业形态建会入会集中行动启动,吹响了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4个群体为重点的新就业形态建会入会“集结号”。这是山东工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总工会的部署要求,推动工会维权服务触角进一步延伸,在工会改革“答卷”上写下的生动注脚。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新就业形态”也是脱颖而出。要顺势而为。当然这个领域也存在法律法规一时跟不上的问题,当前最突出的就是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保障问题、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等。要及时跟上研究,把法律短板及时补齐,在变化中不断完善。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不断成长壮大。这些新业态就业容量大、进出门槛低,灵活性和兼职性强,成为吸纳去产能行业职工、退役军人、大学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的重要渠道。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外卖配送员、在线医生等新业态从业人员迅速“补位”,在保障人民日常生活和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信息中心去年3月发布的 《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20》显示,全国平台员工人数为623万,共享经济参与者约8亿人,其中提供服务者人数约7800万。2020年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提出支持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等15种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进一步促进就业、壮大从业队伍。
饿了有外卖配送员送餐到家,累了有网约车司机送到家门,购完物有快递小哥送货上门……新业态劳动者俨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员”。但,这个庞大的群体在方便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自身权益保障却有着“隐痛”。
“工作时间碎片化,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劳动关系具有多重性,就业契约去劳动关系化,劳动收入不确定等。”山东省工人运动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管理学院教授武玉芳认为,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相比,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呈现诸多新特点,许多劳动者因劳动关系不明晰而不能享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一旦遭遇工伤、疾病等,很容易陷入生活困难境地。
由此,新就业形态对传统管理手段、劳动法律体系、就业服务管理、社会保障政策等都提出了新要求。劳动关系待明晰,社会保障待完善,平台监管有欠缺……一系列问题越来越多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也得到国家层面的重视。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 “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都提出“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今年7月,人社部、国家发改委、最高法、全国总工会等8部门印发 《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规范用工的具体要求,提出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包括健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制度,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完善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等。
顶层设计紧锣密鼓, “国家温度”日渐提升。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各部门单位迅速跟进,系列配套措施纷纷出台。全国总工会则下发通知,在全国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力争到2022年12月底,新建基层工会组织24万个以上,新发展工会会员1600万人以上,其中新发展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4个群体会员800万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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