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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咱县工会的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刚才我们三个都收到老板转过来的工资了,真是谢谢你们了!”8月16日晚,阳谷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分别接到张某文、熊某胜、张某义三人打来的电话,以表达对帮助他们讨回工资的谢意。
这是7月底阳谷县人民法院向阳谷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派的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农民工张某文等三人于2021年6月6日至16日,为包工头邹某宁承包的光伏发电工程安装发电板,邹某于工程完工时为三人计算了工资,以资金周转困难晚几天结清为由为其出具了一张4174元的欠条。半个月后,三人多次向邹某索要,但邹某一直以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三人未按照其要求前去进行修补为由,拒绝支付劳动报酬,遂起诉至阳谷县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后将案件委派至阳谷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员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张某文等三人目前不在同一工地工作,且相距较远。调解员想到刚更新的线上调解新功能,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 “多元调解APP”客户端技术平台,尝试与双方通过线上音视频电话联系,约好时间同时在线调解。
在调解会议中,调解员反复进行劝说沟通,双方各让一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邹某同意于8月18日前结清拖欠工资款3800元,共同被告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不再拖欠工人工资。双方和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此纠纷通过远程调解成功化解。 张宪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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