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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书古法“三要”

发表于 2021-9-14 11:20:1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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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书法名家王澍在 《竹云题跋》中说: “余常说篆法有三要:一曰圆,二曰瘦,三曰参差。”圆是指圆劲,决非圆俗;此瘦是指清瘦,决非枯瘦;此参差是指整齐中点画挪让,决非错落怪态。篆贵沉厚清挺,于沉着中内含流动体势,姿媚与轻佻均是疵病。篆之笔法当圆,过圆则弱而无骨;结体当方,过方则刚而无韵。笔圆而用方,体方而用圆,关键是 “度”也。
  当代书画家言恭达以多年的篆书实践和书学思考对“三要”进行了阐释。 “圆是指圆劲,决非圆俗”。唐代书法家孙过庭曾说: “篆尚婉而通”,其义简洁而深邃,既阐述了篆书线条圆转之形状,通畅之气韵,又强调了其中锋用笔所表现出的线条形态,即饱满、圆转、通畅。
  清代语言学家刘熙载曾对孙过庭的观点做过补充:“余谓此须婉而愈劲,通而愈节,乃可。不然,恐涉于描字。”即篆书要 “婉而通”,但一味的婉转则会出现 “流滑”;如果用笔节制不当,则会出现方折笔,露出锋芒而非劲健。因此,在书写过程中要辩证对待 “婉”和 “通”,“婉”中要加以劲健, “通”而又要以涩行加以节制。这正是言恭达先生所强调的 “圆劲”之意。
  “瘦是指清瘦,决非枯瘦”,这指的是篆书线条的形质或圆润匀称,或散逸率意,或凝练雄浑,或古朴厚重,都应有 “清瘦”之意,要 “瘦”的有精神,有韵致,有气势。篆书 “清瘦”的内质在于其线条要有刚劲力遒的质感,即 “有筋力”,刘熙载所言 “篆之所尚,莫过于筋”,确为的论。
  “参差是指整齐中点画挪让,决非错落怪态”,强调了篆书字势上应有变化。篆书,尤其是小篆,是秩序感极强、整齐划一的书体,形体结构简明、规正、协调,笔势匀圆整齐,但整齐之中还要有变化,在 “大齐”中有点画挪让,以求得篆书虽静而生动的审美效果。诚如刘熙载所言 “篆书要如龙腾凤翥,观昌黎歌 《石鼓》可知。或但取整齐而无变化,则椠人优为之矣。”
  所以,书写篆体字就要做到圆、瘦、参差,虽有 “三者失其一,奴书耳”之说,但具体运用中关键在于 “度”的把握。
据 《国画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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