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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培养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与公司“千百亿”的战略目标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队伍,日前,公司结合生产实际出台了新的《技工评聘管理办法》。该《办法》分别就技工的考评、任聘、评聘的要求、条件、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为今后开展技工职业鉴定提供了可靠依据和标准。
该《办法》明确职业资格等级设置在保留国家五级职业资格等级的基础上,将国家职业资格初、中、高三个等级再细化为三个级,高级工细化的三级以上再设技师、高级技师。该《办法》还对中级以上技工的评聘条件、聘任比例、期限及解聘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的中级以上技工实行基层推荐、单位评聘、年度考核续聘的办法进行聘任和津贴奖励。凡获聘中级以上技工从受聘之月起享受技能津贴,其标准为:中一级技工每人每月30元,中二级技工每人每月40元,中三级每人每月50元;高一级技工每人每月100元,高二级技工每人每月150元,高三级技工每人每月200元;技师技能津贴每人每月500元;高级技师技能津贴每人每月1000元。
为调动受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技能津贴应在计件工资或承包工资外单独发放,其技能津贴的发放、考核由各单位制定办法组织实施,受聘技工脱离本工种工作岗位从事其他工作或被解聘后,其享受的技能津贴即行取消。(龙 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