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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中心] 春节消费维权警示:外出就餐要防三大陷阱

发表于 2011-1-30 08:36: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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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上海1月28日专电(记者周蕊)取名为“时来运转”“合家团圆”等俏名的菜肴,您知道吃的是什么吗?春节临近,不少餐馆为年夜饭菜名讨“口彩”,在取名上费尽心机,而食材和煮法却连服务人员也讲不清。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明察暗访部分上海餐饮企业,28日就此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避免“三大陷阱”,要“一问二核三留心”。
    预防陷阱一:不明码标价。消费者凌女士去一家饭店用餐,在服务人员既未主动询问她是否需要、也未在菜单上予以明码标价的情况下,在结账时被告知要支付50元“餐前小点”费。
    预防陷阱二:违规收“餐位费”。一家海鲜大酒楼把自家餐位划分成若干等次,并按等论价,对外卖位,向消费者收所谓的“餐位费”,价格从大堂的2元/人到国宾包房收80元/间不等。
    预防陷阱三:违规收定金。部分饭店在接受消费者订位、收取定金时,有的强行单方规定定金数额,有的超法定限额比例收费,还有的不出具写有“定金”字样的收费凭证,逃避相关责任。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就餐时注意“一问二核三留心”。
    一问清收费情况。消费者要看清饭店菜单标价,要问清饭店是否可以自带酒水、要不要收开瓶费、设不设最低消费等,以免“被”消费。
    二核对消费清单。消费者用餐后要索要清单,及时核对价格和数量后再结账付费。
    三留心商家可能有的不规范行为。点菜时不要被好听的菜名误导,称量鲜活食品时看一下饭店电子秤有没有相关部门的强检标贴等,以确保所点菜肴真材实料,货真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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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0 16:55:15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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