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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游宝典] 春节旅游出行要“三注意”

发表于 2011-1-30 11:12:2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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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每年春节期间,总有不少消费者选择全家外出旅游,或选择自助游,或参加旅行团。节前,温州市消保委、苍南县消保委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春节旅游“三注意”,我市各地消费者均可参考一下,也多加注意。
  一、旅游注意安全,身体健康为首位。旅游时首先注意饮食安全,讲究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及时补充能量和水分,切不可饮用景区河水、池水。其次要注意劳逸结合,冬季容易发生感冒或肠胃不适等症状,心脑血管病人及老幼体弱者应注意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行程或自由活动中若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不适就不要参加了。最后要注意不要轻易冒险前往一些景区的危险地带,不要随便脱离团队,要随身携带导游电话、当地住宿的地址、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二、旅游购物注意警惕不良商家欺诈。旅游中消费者难免总要购买当地旅游景点的特色纪念品、土特产,购买时要注意确保购买的商品包装完好无损,同时核实外包装上是否有完整的产地、厂址、厂名、电话。慎重购买贵重的金银饰品、玉制品,最好到正规、专业的商店购买,并仔细查验商品的合格证和质量鉴定书,索要正规发票,还要查看购买商品的名称、数量及价格是否与发票一致。一旦发现“三无”商品或超过保质期的,及时向经营者反映,或向当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在境外购物时要注意选择正规的商店,购物时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认真核对产品标志及商品代码,付款前要仔细查验商品,确保货物完好无损、配件齐全。
  三、旅游注意看清合同条款保存好旅游相关凭证。旅游因合同问题而导致的旅游纠纷时有发生。发生纠纷时,合同、发票或收据都是维权的重要证据。所以,旅行中一定要签订好旅游合同,索要发票等证据并妥善保存,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当你的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就近到当地工商机关、消保委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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