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78|回复: 0

法律面前不容徇私情

发表于 2021-9-24 10:53:3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交警查酒驾放行“市公安局的”人员?23日,山东滨州市交警发文还原事情经过:刘某某驾车行驶至交警检查点前方约100米处时,担心中午饮酒仍超标,遂交由妻子林某某驾驶;带队执勤民警违反法律规定私自放行,未及时收集酒驾证据。针对舆论对驾驶员身份的质疑,情况通报称“林某某系滨州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目前涉事民警及相关人员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共识下,个别交警选择性执法塑造了徇私情、枉法律的负面典型,实属不该。要知道,酒驾醉驾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心存侥幸终酿大错的警钟长鸣耳畔。守住一隅才有可能守护万家灯火。对于交警而言,从严查酒驾是法律所唤、职责所系,更是使命所需。没有逾越法律的特权,也不容漠视生命的特例。反观视频内容,驾驶员轻轻松松解释一句,执法者和和气气违规放行,如此操作刺激着公众的敏感神经。

林某某身为公安系统的执法人员,自然熟知“饮酒后严禁驾车”的明文规定。缘何在知法、执法的情况下有恃无恐,试图践踏法律红线?一句“我是咱市公安局的”简短回答,道出了通关的密码,解答了公众的疑问。在部分违法者看来,公职身份的外衣似乎可成为免除责任的护身符、逃避处罚的保护伞,充斥其中的恃权自傲特性暴露无遗。上级领导是否“硬刚”法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线民警是否敢于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摒弃执法之外的人情顾虑有必要提上议事日程。

值得一提的是,开放式、互动式的直播场景更是放大了负面效应。根据公安部的部署,全国交警自9月13日起开展为期10天的酒驾醉驾执法直播联动。此次被曝光的事件,正是万千网友在围观滨州交警直播时的意外发现。影视作品中频现的徇私枉法情节,如今却生动形象地在执法现场演绎。回顾执法直播联动的原初设想:推进综合防范,边执法边宣传,最大限度警示提示人们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直播都敢选择性执法,真实情况会怎样?”徇私枉法的负面案例,偏离了统一部署的初衷,伤及了当地政府公信力,引起了舆论场的普遍质疑。

细究官方一纸通报,除主要的涉事者外,公众不难发现多名分管领导同样面临惩罚,这给担任公职的领导者提了个醒:既要严以律己,又要以实际行动教育好、管理好各级执法者。法律面前无私情、更无特权。(静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