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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按程序集体协商,签订了企业‘1+3’集体合同,增强了职工和企业的凝聚力、吸引力、认同感、荣誉感,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实现了劳资双赢。”山东新泰秋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工会负责人杨燕妮,在不久前的新泰市工资集体协商“1+3”集体合同集中签约仪式上说。
近年来,泰安市总工会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全力推动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充分保护和调动企业与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主动性,为泰安高质量发展贡献工会力量。市总要求,到今年底,全市已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约率达到80%以上,其中规模(限额)以上已建会企业签约率达到90%以上。  
泰安市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和市人社局、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市工商联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每年会同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的通知》。全市各级工会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摸清企业、行业底数,确定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稳步推进集体协商各项工作。同时,在认定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过程中,将是否按照程序进行集体协商工作作为重要条件,没有进行集体协商的企业一律不予认定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全市各级工会选聘20名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从2020年开始举办泰安市总集体协商模拟竞赛,采取以赛代训的形式进行培训,同时要求每名指导员每年撰写完成6个集体协商案例,不断提高业务指导水平。每年3至4月份,市总联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立足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新形势,集中力量开展“1+3”集体合同集中签约仪式。各级工会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参与“1+3”集体合同集中签约仪式的企业每个县市区40家以上,每个功能区20家以上,行政方和职工方代表分别在签约仪式上发言,在全市营造了推动集体协商工作的浓厚氛围。
为提高协商质量,市总严格执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程序规定,从推选代表、发出要约、征求意见、平等协商、职代会讨论通过、签订协议、审查备案、公告实施、质效评估等方面进行规范,并通过召开职代会等形式,让职工群众广泛参与。肥城市总工会派4名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分2组深入汶阳镇、高新区、快递物流协会等100余家企业,带着样本资料,分批次详细指导示范集体协商工作各项程序,大大提高了集体协商质量。市总指导县市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根据企业、行业实际情况划分类别,建立分类指导包保机制,树立重点行业、企业集体协商工作典型,通过示范效应,逐步扩大集体协商的覆盖面。同时,市总要求每个县市区选择3家新业态行业作为重点,探索在新业态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经验。 (刘征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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