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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主等红灯堵消防车吃罚单不冤

发表于 2021-10-11 12:30:5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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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主等红灯堵消防车吃罚单不冤
10月9日下午,宁波余姚交警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两名车主在路口等信号灯,面对身后反复鸣笛的消防车置若罔闻,最后收到了罚单。此事发生在10月7日下午1点左右,地点在余姚泗门镇光明北路与镇北路路口。当时,接到火警的消防车一边鸣笛一边疾速沿着光明北路由北往南行驶,到这里时被堵了:两条直行车道上都有车在等信号灯。(10月10日 《宁波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可见,在宁波余姚这起典型案例中,两名车主在路口等信号灯,面对身后反复鸣笛的消防车置若罔闻,最后吃了罚单也不冤。
事实上,在行车路上遇到鸣笛的消防车、救护车等都必须主动让行,不仅是为救援和救人赢得宝贵时间的需要,同时,也是我们每个驾驶员在拿驾照之前就已熟知的法规常识。可为什么在具体操作中,却有人不买账呢?
在笔者看来,一方面,这些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的不够牢靠,或是在驾校考试中侥幸过关,或是时间久远,把所学到的东西又全部还了回去;另一方面,在闯红灯与让消防车中难以抉择。就像车主说的那样:为消防车让行的规定,我们是知道的。但是,当时正是“红灯停”的时候,假如我们为了礼让消防车而去“闯红灯”那不也是违规违法行为吗?事后,我们也会因为“闯红灯”而被处罚。两名车主表示,对处罚没有任何异议,之前从未碰到过这种情况,因此不敢胡乱挪动车辆,并非故意不避让消防车辆。
由此,笔者认为,两车主等红灯堵消防车吃罚单不冤。通过此起交通典型案例,也给广大车主主动避让救援车辆提了一个醒,当等红灯与让救援车难以抉择时,我们还是要毫不犹豫选择“生命至上、救援为先”。要知道,即便你因避让救援车闯了红灯,有交通违法行为,那也可以通过正当渠道的申诉,完全可以免吃罚单的。所以,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把主动避让救援车辆摆在重中之重,把路权优先让给紧急救援车,因为在很多情况下,救援车多到达一分钟,事故现场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会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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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1 19:05:14 | 查看全部
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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