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3715|回复: 1

根治职场“过度加班”需要多方发力

发表于 2021-10-14 12:31:5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根治职场“过度加班”需要多方发力
加班对当下一些职场年轻人来说是常事。年轻人是否知晓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长的相关规定?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会怎么做?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1641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8.5%的受访者知晓劳动法中关于加班时长的规定。面对过度加班,超半数受访者会要求涨工资或减少工作量。62.7%的受访者建议学习劳动法,保护自身权益。(10月14日《中国青年报》)
时下,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励,企业加班加点也成了职场常态。不过,在笔者看来,职场“过度加班”通常都有两个方面,一是员工能力有限,工作效率低下,完不成任务需要加班加点;二是企业老板追求利益最大化,利用加班加点来压榨员工劳动力。 前者加班加点是主动,后者加班加点是鞭打快牛被动。但是,不管是哪种加班,我都觉得弊大于利。且不说,这耗时费力的“过度加班”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单就从管理人性化角度来讲,“过度加班”也不值得提倡。
    要知道,人的时间和精力都是十分有限的,如果长时间待在工作岗位,往返工作,不仅容易产生精神上的疲倦感,而且也会损害身体健康,甚至导致过劳死。再说,长期拖着疲惫的身体工作,还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事实上,就职场加班来说,最为科学合理的还是应当遵循《劳动法》,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有需要,还有《劳动法》的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可见,无论从《劳动法》层面上讲,还是从人性化角度上看,以损害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过度加班“都不值得提倡。可在实际工作中,劳动者毕竟还是弱势群体,即便用人单位违规违法,也不敢与之正面交涉。
所以,笔者认为,根治职场”过度加班“需要多方发力。一是劳动者要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保证在工作时间内又快又好完成工作任务;二是用人单位要自觉摈弃”目光短浅“思想,一切从尊重和爱护劳动者出发,只有在管理上多一些人性化,员工才会真心实意为企业贡献智慧和力量;三是企业工会和劳动仲裁等部门也要积极主动作为,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查,一旦发现劳动纠纷,就要快速调解和处理;四是劳动者要敢于向”过度加班“说”不“!因为,用人单位安排”过度加班“时,一次不拒绝,就会有下次,甚至就成了”过度加班“是常态,员工拒绝加班,反而让企业老板不习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0-21 08:32:54 | 查看全部
张老师写的都很少,就是缺少事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