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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舍近求远是见利忘义
近日,长沙市民胡龙(化名)联系记者,最近他遇到了一件让他感到后怕的事情:产后大出血的妻子在家拨打120后,没有被救护车送往附近的医院,反而送到了距家19公里远的望城区人民医院,救护车在往返路上共花了1个多小时。(10月19日《潇湘晨报》)
根据《长沙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120急救(指挥)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尊重伤病员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意愿,并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的原则,将伤病员送至医院救治。长沙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四区县120实行属地管理,长沙市区120急救出车的原则是:就病人最近站点出车,病人上车后按照就近、就急、就专科和病人意愿综合考虑送往医院。可见,救护车就近、就急、就专科和病人意愿综合考虑送往医院才是正确选项,而不是舍近求远把病人送往距家19公里的医院救治。
然而,面对家属和网友质疑声,派出救护车的望城区医院解释称,第一,家属没有指定医院;第二,患者当时情况并不危急,医院能够处理;第三,送其他医院涉及跨区送医,且考虑到当时的交通状况,综合考虑送望城区人民医院最合适。
可在笔者看来,不管是何种原因,救护车都应当本着“救人如救火”原则,分秒必争与时间赛跑,容不得丝毫松懈和怠慢。再说,家属在情急之下,没有指定医院也是正常现象。一方面家属在紧急救人状态,慌了神,拿不定主意;另一方面,既然病人上了救护车,给病人家属感觉,无疑就有依靠和保障。要知道,在抢救病人中,我们医务人员懂得紧急知识怎么也比家属强。
没想到,派出救护车居然舍近求远,硬是把大出血病人拉到距家19公里远的望城区人民医院,而在病人家附近,就有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距离病人家只有8公里,距离长沙市第四医院也只有14公里,再说救护车本来就是望城区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派出的,这就让人不得不怀疑当事医院见利忘义,在利益驱使下,连病人安危都不顾,着实在令人细思恐极啊!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医院担负的救死扶伤重任,就应该把“仁爱、诚信、友善”摆在突出位置,而不是为图一己之利,置病人生命安危于不顾,这样不仅要遭人诟病,同时也毁了自己声誉。所以,希望涉事人员和医院也要反思,不能让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