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611|回复: 0

谁恶意营销,谁的账号就该“报销”

发表于 2021-10-20 14:48: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原标题:谁恶意营销,谁的账号就该“报销”

  整治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乱象,国家网信办再出组合拳!这次剑指五类账号运营乱象,其中一项是“互联网用户账号恶意营销”。

  说到此类乱象,人们并不陌生。有利用社会时事“蹭热点”、发布“标题党”文章煽动网民情绪的,有传播三俗内容的,有炒作明星八卦引发网民互相攻击的,还有“带节奏”操控评论,干扰真实舆论呈现的,等等。

  这些账号有个共同特点,干的都是恶意营销的买卖,挣的都是见不得光的昧心钱。为了博取热度,在网上“投毒”,无所不用其极,令人极为反感。

  以发布“标题党”文章为例,一惊一乍,以偏概全,胡吹乱嗨,还信口开河,自然备受诟病。再以炒作明星八卦引发网民互相攻击为例,捕风捉影,无事生非,拉踩引战,让“饭圈”之间互相攻诘,坐收渔利,能不让人深恶痛绝?

  营销并无原罪,但一旦过了头,变成了恶意,则难逃监管的“铁拳”。那些恶意营销的账号,为了一己之私利,将网络搅得乌烟瘴气,自己倒是赚得盆满钵溢,却扰乱了网络秩序,祸乱了人心,乃至触犯了法律。不依法依规惩处,势必有更多人见样学样,走上这种畸形的逐利之路。

  谁恶意营销,谁的账号就该“报销”。这种账号存在一天,就给网络添乱一天,依法整治,并防止它们“转世”,相关平台当瞪大眼睛,尽到责任。(秦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