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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晚,福建省龙岩市建设局对此前网络曝出的“9年不上班领空晌者”作出了正式处理决定,要求江进祥按期回单位上班,逾期(超过15天)仍不回单位上班,将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处理。江进祥表示“我还是要去上班,因为他们已经作出了正式处理决定。”(2月13日《北京日报》、《法制晚报》)
建设局作出了“处理决定”,“最牛公务员”终于要上班了,那么这一事件看起来是要画上句号了?可在网民们看来,这一事件不但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了结,而且有很多问号需要解开。
任何制度都没规定说,因为申诉问题得不到解决或不服从调动就可以不上班;当地有关部门所说的“宽容”、“求和谐”云云,没有任何制度依据与合法性可言。“处理决定”称,“继续做好江进祥同志的思想工作,促其转化,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促其改正错误是必要的,然而犯下旷工9年的严重错误,首先该不是“促其改正”的问题,而是严肃处理、处分的问题;依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早该开除或辞退;而即便考虑事出有因,可以从轻,起码也要给一个纪律处分吧?
再有,江进祥的举报信《谁来查处这一豆腐渣工程——关于龙岩市中心城市视察发现的问题查处的建议》所反映的问题有没有?江进祥因为向人大代表反映问题是否属于违纪?因此被停职、调离是否合法?这些问题更不能不明不白、没个说法。
对“最牛公务员”9年不上班的“处理”不但宽容,而且人性化到了极点,然而天下恐怕没有无缘无故地这般“宽容”与“人性化”;不能不让人怀疑,“求和谐”的背后,究竟有什么可能引发“不和谐”的问题?
江进祥曾叫板说:他们不敢辞退我,否则我会曝出更多内幕。现在看,江进祥的叫板还真不是吹牛,有关部门或有些人还真的被他“叫”住了——别说辞退,连个处分都不敢给,所谓“处理决定”不过是说些“促其改正”、“吸取教训”这样不痛不痒的原则话。什么原因让组织上“不敢”呢?当地又有着什么“内幕”怕江进祥给曝出来呢?这个问题应该搞明白,而不能随着一纸糊里糊涂的“处理决定”与江进祥的上班而永远糊涂下去。(马涤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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