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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经过某一建筑工地,看到正在建设的高楼上悬挂着“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打安全带罚款100元”等几条安全条幅,看后,笔者不禁纳闷起来,难道安全是靠罚款来保证的?
众所周知,诸如煤矿、建筑、电力等高危行业都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制订了安全管理制度,用来约束工作人员的违章行为。个别行业制订规章制度时,只是简单地用罚款来说事,没有从根本上从源头上令行禁止。制订规章制度时,要科学、严谨,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和对工人负责的态度。有些规定必须是刚性的,来不得半点讨价还价的余地。否则,柔性的、不严谨的规定就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笔者以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的规定就不如“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更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试想一下,如果按照“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这个规定,某某在进入建筑工地时没有戴安全帽,被工地管理人员看见后,罚款50元。接受罚款后,该工人不戴安全帽仍然继续工作,如果出了事故,责任怪谁?如果怪该工人,显然不合情理,因为他已经被罚款了50元。如果怪该建筑公司,那么,对这位工人的罚款还有什么意义?所以,制订一项规章制度要科学、严谨,不能仅凭简单的罚款来保证工人的安全。
要想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工人的人身安全,企业除了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外,让员工打心底地明白,一旦违章,给自己、给家庭带来的损失是惨重的,甚至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企业还可以组织员工观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影碟片,或到事故现场现身说法开展警示教育,都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安全不能“以罚代管”,单靠罚款是保证不了安全的。(李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