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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小车砸晕司机的违法者法律不能袖手旁观
10月25日,黑龙江哈尔滨65路公交车上,一老人嫌车速太慢,竟抡起买菜小车砸向公交车司机头上,司机猝不及防被砸后,晕倒在座位上。所幸当时公交车处在停驶状态,没有造成交通事故。司机被打晕醒来后直接报了警,当地派出所已受理该案。(10月27日新浪新闻)
这些年,在城市公交车上,乘客与公交车发生矛盾纠纷,危害公共交通安全事故早已屡见不鲜,最为典型的就是那年在重庆一辆公交车上,乘客与司机发生抢夺方向盘事件,导致全车司乘人员全部坠入江中。应该说,这些血淋淋的事故教训是痛心又深刻的。为此,如今,在很多公交车上,都用玻璃和防护网把司机与乘客隔开,防止有乘客与司机抢夺方向盘,威胁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
可在本起事件上,这位老人因嫌司机开车速度慢,从发生口角到用小车砸晕司机,这简直就是小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按说,人老了,很多事情都能看明白,尤其在与人相处、遇到事情上,都有一定的耐心和涵养。俗话说: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顺。不与人好勇争狠等,这都是老人的本质和特性。然上述这位老人却与众不同,在公交车上遇到事情后,竟然倚老卖老,竟然用小车把司机给砸晕了。你说这不该遭到法律应有的惩处吗?
事实上,在笔者看来,老人之所以敢用小车砸晕司机,一方面是老人倚老卖老。因为在很多公交纠纷案例中,一些老人敢胡作非为、目无法纪,关键在法律惩处少、人们对老人过于姑息迁就所致,这样,就更加助长了一些倚老卖老者为所欲为、目无法纪;另一方面,是公交车驾驶室的安全装置也没有跟进到位,所以,这才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恃无恐、乘虚而入伤害公交司机。
由此,笔者认为,对伤害公交司机的倚老卖老者,我们决不能迁就姑息,该严惩不贷的也不要心慈手软,要知道,他竟然有精神头与司机打斗,难道还没精神头坐班房?再者来说,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老人年龄界限也有了进一步提升,所以,在老人违法犯罪年龄上也应该有一个重新定位。唯有这样,对老人在公交车上闹事的主,才有威慑力和震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