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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特色与就职提醒] (酒业)时尚!酒吧独饮过春节 郁闷!消费遭“潜规则”

发表于 2011-2-19 10:26:5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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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怎么过?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一种更为时尚的方式——去酒吧里饮自斟自饮。然而,一名大渝网友的遭遇,却提醒了我们:春节消费须谨慎,当心部分酒吧、夜场玩“潜规则”。
网友:一次须买6瓶存酒也需6瓶
2月4日,网友“少绕~守备街”在大渝网社区发帖称,大年除夕夜,独自一人来到较场口的88号酒吧,准备叫上2瓶啤酒,自斟自饮,守岁过大年。然而,吧台服务生却告诉他,2瓶不卖,要买就必须买半打!网友不解,酒水单上只注明了该啤酒售价30元/瓶,并无其它提示。服务员回复称,这是“公司规定”。
“行!半打就半打!反正喝不完就存在酒吧里,”网友说,正值逢年过节,不想与之争执,于是爽快的掏出180元买了6瓶。4瓶啤酒下肚,网友渐感不胜酒力,叫来服务生,要求存放余下的两瓶啤酒。
然而,服务员的回答让网友无法再爽快了,服务员再次搬出“公司规定”称,“不凑够6瓶,概不存酒!”针对网友只有两瓶啤酒的情况,服务员表示,要么喝完,要么再买4瓶。“之前‘公司规定’说必须一次性至少买6瓶,为何现在又准许一次只买4瓶呢?”服务生无语以对,仅称是“公司规定”。网友随即把此事向当班经理反映,表明这种规定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酒吧经营惯例,但得到的回复依旧是“公司规定”。
最后,网友只得提着两瓶没喝完的酒,悻悻然回家。
帖子末尾,网友还留下电子邮箱,号召有同样遭遇的网友一起维权,一起向酒吧“潜规则”挑战。
88号酒吧:工作人员说法不一
帖子发布后,大渝网多方联系该网友未果,无法就该事件的相关细节和真相作进一步核实。
针对网友所说“消费规定”,小编以消费者身份先后两次致电重庆88号酒吧咨询。接听电话的女士回复说,该店不设最低消费,对一次性须买多少瓶方面也没有明确规定。
但在小编表明有消费者于春节期间在该酒吧消费,遭遇过“买酒须一次性买半打,存酒也需凑够6瓶”的规定时,另一名男士接过电话回复称,在该酒吧消费,一般来说,啤酒是需要一次性买半打,但至于存酒方面的规定,他也不是很清楚。
消委: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针对网友的说法,小编咨询了市消委有关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什么,消费多少,都是消费者自己决定的,而不能由商家硬性规定。根据该法第24条规定,酒吧规定消费者须一次性至少购买6瓶啤酒,是一种以自制的格式条款来强制交易的行为,属典型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在遭遇类似情况时,可拨打12315、或向工商部门投诉。
业内:
酒吧夜场“潜规则”多
消费者应勇于维权
酒吧遭遇遭遇潜规则,并非只有网友“少绕~守备街”一人,去年年底,就有大渝网友发帖称,在江北某会所,他的朋友遭遇“美女酒托”的“温柔一刀”,一小时内被“宰”了一万多元。其实,关于“美女酒托”的各种内幕,国内各大媒体也曾通过暗访的形式,多次进行曝光。
此外,媒体还多次曝光部分酒吧涉嫌低价买“假洋酒”,再以近30倍的高价卖出;一些酒吧设置了最低消费、存酒过期就没收等“潜规则”。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酒吧、夜场等娱乐场所,酒水捆绑销售、美女酒托只是诸多“潜规则”之一。这些场所之所以会存在大量“潜规则”,当然与部分商家惟利是图不无关系。“无利不起早”,若是其中没有诸般好处,商家当然也就没有必要去绞尽脑汁“创新”规则了。“潜规则”盛行的背后,折射出诚信的商业文化的缺失。可以说,正因为商业诚信的不足,才为“潜规则”的孳生和繁衍提供了充裕的养分。
该人士呼吁,只要大家一起来抵制消费领域上的潜规则,在一些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上较真,那么这些所谓的潜规则也就成不了行规约不成俗,这样,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来源:腾讯·大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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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1 17:37:15 | 查看全部
哎,什么行业都有这样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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