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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正方]若无揭短之量,企业何以状大?  

发表于 2011-2-20 10:16:3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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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无揭短之量,企业何以状大?
                                           堂吉伟德
   
  企业是该鼓励员工“揭短”还是要求“不要外扬”?这应是一个很简单的选择题。无论基于道德要求,还是基于企业发展,选择什么样的答案,其实并不困难。
  
  搞企业跟做人没有什么两样,做人讲人格,做企业讲风格,一个人成功的关键,在于有独立的人格;企业亦然,一个成功的企业,总有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孟子•公孙丑上》:“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对于一个人而言,听到别人批评自己的缺点或错误,表示欢迎和高兴。唯有如此,他才会发现自己的缺点,找不自身不足,为改进错误,不断进步打下基础。否则,陷入错误中浑然不觉,最后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于企业而言,若无“闻过之量”,那么问题就会堆积,最终可能会危及企业的发展,甚至生死存亡。

  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某些时候,真实表现自己的缺乏点,往往能起到“暇不掩瑜”的作用,于人格反倒是一种提升。太过完美的人就容易被“神化”,虚幻的效果导致的必然是疏远感,反倒让人无法亲近。一个完美的企业同样不存在,企业及时发现的反映自己的缺点,在短期内可能会使自己发生一定的损失,但于长期而言,却因为客户的信任,而长期获誉。像丰田等大型公司在产品缺陷上,及时告之客户并采取积极的召回补救措施,这些“知错能改”的态度,不但没有引起恐慌和反感,反倒赢得了用户更大的支持。其他诸名成熟成功的企业,莫不有如此雅量,这也是这些企业做大做强,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企业鼓励员工说假话,掩问题,这无疑是自掘坟墓。因为问题最终会形成产品质量和安全,危及顾客和用户利益,甚至导致公共事件。食品领域的“三聚氰胺”事件,最终让“圣元奶粉”等企业走向了崩溃的边缘,假若当初这些“行业潜规则”不被掩盖,允许职工说真话,那么在“作奸”之初就得到遏制,企业虽然受损,也不会落得“人去财空”的悲惨结局。

  该鼓励员工“揭短”是原则问题,不容商量。但在技术性方面,是允许有所折衷,比如如何揭短,揭短的程序设置是哪些,如何鼓励等方面,可以发挥灵活性,以考量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如何处理,当有决策者的综合考虑,这无可厚非,但鼓励员工按程序“揭短”,当是企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唯有如此,员工才能真正树立“以厂为家”的主人翁意识;相反,如果采取经济或政治手段,对员工“揭短”行为进行打压,这既是“掩耳盗铃”的自欺行为,也是对员工正常“表达意见”的权利的侵害,必然遭到唾弃,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也会因此受损,这样的企业,也难有可预期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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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0 21:05:19 | 查看全部

Re:[正方]若无揭短之量,企业何以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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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1 17:36:48 | 查看全部

Re:[正方]若无揭短之量,企业何以状大?

问题是何来揭短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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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2 14:51:14 | 查看全部

Re:[正方]若无揭短之量,企业何以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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