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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

发表于 2021-11-9 13:13:5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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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张嫱)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青岛市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培养激励力度,做强技能人才评价载体,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全面助推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和产品转型升级。
  根据文件精神,自今年10月起,青岛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企业自主评价政策宣传、接受企业备案申请、组织备案评估等工作。同时大力支持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发动本行业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开发本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组织本行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题库,配合做好备案评估工作。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青岛市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技能人才评价理论研究、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
  文件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行业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等,依托各类载体积极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企业可根据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不唯学历、资历,结合企业特殊要求,对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申报条件等进行适当调整,允许职工破格或越级参加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价。企业可根据其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类型等不同要求,采取考核鉴定、考评结合、过程化考核、业绩评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特殊工种岗位可突出生产技能操作,免于理论考试。企业对在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做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人员,可直接认定其相应职业技能等级。鼓励企业科学评价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合理确定薪酬待遇。
  通过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人员,将纳入全市技能人才统计范围,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参加首席技师、青岛工匠等各类技能人才的选树命名。同时企业可以建立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互通互转的技能人才岗位制度,职工参加企业培训可按规定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职称评审。在设置学徒工、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等级(或在技能等级内细分层级)的企业中,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的评价认定,进一步拓展成长空间。
  截至目前,青岛市已有42家企业(其中中央、省驻青企业7家)备案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累计开展自主评价7200余人次,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300余本。“我们将借助这次政策调整,进一步发挥各部门作用,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让企业和技能人才有更多获得感、荣誉感,努力提升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打造‘品牌之都、工匠之城’新名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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