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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环境透支职工健康

发表于 2011-2-20 17:35:5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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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劣环境透支职工健康

  

  笔者在采访中看到,几名装修工人正给房子粉刷,粉尘把他们的衣服及脸部都“漂白”了,笔者问他们为什么不戴口罩?他们说那样会不方便,而且工程队不提供,自己也不想破费去买。

  在某塑胶厂里的喷油车间,工作中大量使用油漆等有害物质,但却没见到操作员工佩戴任何劳动保护用品。一个喷油工把黑乎乎的沾满油漆的双手伸到我面前说,他们天天都要与油漆等打交道,所以手从来就没有洗干净过。车间内刺激性气味很浓,他们说都已习惯了。

  我问现场一个管理员为什么不给员工买些劳保用品,这位管理员说,车间里脏,口罩、手套等用一天就没法用了,每天都发成本又太高,所以厂里就没有买。

  在某家具厂,几名工人正在用电器制作家具,电器发出的声音一般都在100分贝以上,在里面说话要很大声对方才能听到,而且里面木灰到处飞扬,工人们都没有带任何保护设施。虽然他们都说听力视力下降很多,也经常感到胸闷,吐出的口水都带有木灰,但从来就没有去体检过。因为厂里没有组织,自己也不可能舍得花钱。

  在不少企业里,不是员工不想了解职业危害方面的知识,而是不知该从哪个途径去了解。个别厂矿企业在使用有害物质时,还故意把上面的警告标签撕毁,蒙蔽员工,更不用说主动对员工进行这方面的防护培训了。

  

               法律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者的健康保护权利将得到有效的保护。如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存在隐瞒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事实、不告知劳动者危害真相、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不提供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条件、导致职业危害发生的情况,防治法明确规定:产生职业危害的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事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危险。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做到早期发现、诊断、治疗职业病人,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于违法企业,防治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突出了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停建、停产直至关闭的处罚,对造成职业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一是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二是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三是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四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五是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利;六是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治措施的作业的权利;七是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对于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上述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依法行使,不得阻挠、干预或者进行打击报复。初卫平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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