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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助职工成功讨薪

发表于 2021-11-10 15:46: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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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工人日报
         近日,山东青岛市李沧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在开展日常法律服务工作中,接到一起员工集体维权事件——李沧区某企业因管理层意见不合,股东矛盾频现,导致某分厂职工工资拖欠两月之久未支付。
  经了解,该企业自这批员工入职以来便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将这一批员工招录的负责人与公司大股东发生争执,该分厂目前处于关闭状态,并关闭一切通讯设施。职工们去询问总公司,总公司以谁招聘来谁负责为由予以推脱,导致员工维权无门。
  李沧区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王磊询问相关情况后,打算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此次事件,以便迅速解决此次纠纷,避免矛盾升级。在员工与总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话时,便申请介入双方的谈话,了解到企业方面的困难与苦楚。其主要矛盾在于分厂投资过多,亏损严重,分厂负责人没有很好履行职责,且双方有合伙协议,约定自负盈亏,因此工资本就应当由分厂负责发放。
  经了解各方情况后得知,分厂并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一切资质都借用总公司的。王磊耐心将此事的利弊关系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予以分析,表示:内部的矛盾不能牵扯职工合法权益,职工为公司付出了劳动,就应当获得应有的报酬。找分厂负责人讨要薪资无任何法律依据,公司还在生产经营,就应当以法人名义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听后立即召开电话会议,并与职工代表共同核算了工资数额以及有无其他诉求,并承诺当天下午4点之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这7位职工悉数收到了拖欠的工资,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今后,李沧区总工会将继续秉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以职工群众为出发点,以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充分发挥好工会作为“娘家人”的可靠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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