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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监督,强化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2011年,渝阳煤矿创新推出《安全责任津贴奖励办法》,列支上百万元专款,加大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激励力度。
该办法由队(厂)长安全奋斗目标奖励、班长安全津贴和局部防重风险抵押构成,主要针对全矿166个班组、19个基层单位和11个科室部门的安全主体责任者。办法规定,全矿采掘一线安全主体责任者全年安全责任津贴一次性奖励2万元/人,二线和地面单位的主体责任者全年奖励1.8万元/人,采取月考核,月公示,年兑现的方式进行;生产班组安全主体责任者每月一次性奖励500元/人,后勤班组则按分担风险的高低,每月分别给予350元、400元、500元/人不等的奖励,同时采取月考核,月公示,月兑现的方式进行。考核期间,凡发生工亡事故、重伤及重大非伤害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班组和基层单位,主体责任者的安全责任津贴将按一定比例扣除,反之则如数奖励。
据该矿安全负责人介绍,出台《安全责任津贴》目的旨在提高安全主体责任者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让其牢记职责,保护工友的生命安全,为企业建成长效安全体系和造就本质性安全矿井奠定基础。(余海军) |